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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校验结果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57号)等有关规定,我委对达到校验期的医疗机构开展校验工作,现将校验结果予以公示,具体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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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30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其它问题,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部门:朔州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科
联系人:寇彩宾 王兴
联系电话:0349-5685400
朔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24日
来源:健康朔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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