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乎群众健康、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当前公众对其要求日益提高。而农药的合理使用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不合理用药易造成人、畜中毒,导致残留超标、作物药害,还会影响产品外销。结合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5年制定的禁限农药名录,现将安全规范用药要点整理如下:

一、科学种植三要点

1.正规渠道购买农资,留存票据;

2.按标签规范用药,严守安全间隔期;

3.做好农事记录,便于追溯溯源。

二、禁限用农药核心名录

(一)禁止使用的农药(60种)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磷胺、苯线磷、久效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三氯杀螨醇、林丹、硫丹、氟虫胺、杀扑磷、百草枯、灭蚁灵、氯丹、六氯苯、2,4-滴丁酯、溴甲烷、无氯酚钠、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氧乐果、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磷化铝、氯化苦。

注:氧乐果、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过渡期至2026年5月31日,过渡期内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上使用,禁止用于防治卫生害虫,禁止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过渡期后禁止销售和使用上述4种农药。溴甲烷仅可用于“检疫熏蒸处理”。杀扑磷、五氯酚钠已无制剂登记。磷化铝仅限用于防治储粮害虫,氯化苦仅限用于土壤熏蒸。

(二)在部分范围内禁止使用的农药(12种)

内吸磷、硫环磷、氯唑磷: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

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上使用。

毒死蜱、三唑磷: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丁酰肼(比久):禁止在花生上使用。

氰戊菊酯:禁止在茶叶上使用。

氟虫腈:禁止在所有农作物上使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除外)。

氟苯虫酰胺:禁止在水稻上使用。

(三)不得销售的农产品(5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

1.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或其他化合物;

2.农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3.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4.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以及其他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包装材料等,或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包装材料等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以及其他质量安全规定;

5.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情形。

农药安全关乎田间的收成、家人的健康、环境的未来,无论是农户还是消费者,多一份警惕、学一点知识,就能少一分风险。转发这份禁限用农药名录,让更多人守住安全底线!(来源:平度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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