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
甘孜州 地方志办公室
发布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图片资料
建立“甘孜州方志图片库”的公告
据了解
本次征集主要反映甘孜州行政区域内
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
发展变迁的摄影作品与图片资料
时间跨度涵盖各历史时期
重点征集2006年至2025年期间的影像
全文如下
甘孜州地方志办公室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图片资料
建立“甘孜州方志图片库”的公告
为忠实记录甘孜州发展历程,系统留存历史影像记忆,生动展现我州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独特地域特色及新时代发展成就,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具有重要存史价值的图片资料。诚邀社会各界人士、各单位积极参与,共同为丰富“甘孜州方志图片库”贡献力量。
一、征集图片内容
本次征集主要反映甘孜州行政区域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发展变迁的摄影作品与图片资料,时间跨度涵盖各历史时期,重点征集2006年至2025年期间的影像。
图片资料按内容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类别:
(一)自然地理与城乡建设
1.山川河流、冰川湖泊、草原湿地、自然景观、珍稀动植物、特色物产等照片。
2.各县(市)老旧街区、传统宅院、历史建筑、标志性地标等照片。
3.生态环境变迁(如荒漠化治理、植树造林、退牧还草、湿地保护、高标准农田、河湖整治等)照片。
(二)重大事件与重要活动
1.记录甘孜州重大历史事件的照片。
2.党和国家领导人、知名人士在甘孜州视察、调研、访问时的照片。
3.本地举办的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文化、体育、经贸等活动的照片。
(三)经济发展与社会生活
1.不同时期的工农业生产场景(传统农牧业、手工作坊、工矿企业等)照片。
2.商业贸易、集市、老字号店铺等反映商业活动的照片。
3.城市建设风貌变迁、交通设施发展(公路、桥梁、机场、铁路)及交通工具演变照片。
4.百姓日常生活、服饰饮食、节庆习俗、家庭场景、老物件等社会生活风貌照片。
(四)文化教育与民俗风情
1.历史文化遗址、古迹、文物保护单位等照片。
2.各级学校、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教育文化机构及其活动的新旧照片。
3.传统民俗文化,如民族服饰、歌舞、民间艺术、礼仪活动等传承与表演场景照片。
(五)人物风采
1.甘孜州历史名人、英雄模范、杰出人物的肖像、工作照片。
2.反映各行各业普通劳动者奋斗足迹、精神风貌的照片。
二、征集要求
(一)图片质量
1.照片应内容真实、影像清晰,黑白、彩色不限,除必要的光影、反差调整外,不得进行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改变原貌的处理及加边框、水纹、签名等任何修饰。
2.数码照片请提供JPG、TIFF等常见格式原图,文件的长边不低于3500像素;胶片拍摄照片可以提供原始胶片,照片或翻拍、扫描件均可(翻拍、扫描件长边分辨率不低于3500像素)。
(二)图片说明
每幅(组)图片需提供准确、简洁的文字说明,包含以下信息:
1.图片标题:概括主要内容。
2.拍摄时间:请尽量精确到年、月、日,历史照片若时间不详,请注明大致年代或时期。
3.拍摄地点:请具体到县(市)、乡镇(街道)、村或具体场所。
4.内容描述:图片中的场景、事件、人物(请注明姓名、身份及在图片中的位置)及背景信息。
鼓励供稿者在撰写图片说明时,充分挖掘和记录被摄主体的背景信息,讲好照片背后的故事,为影像提升温度和厚度。
(三)投稿者信息
投稿者应实名投稿,请注明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用于稿酬支付)等,投稿者的相关信息将进行严格保密。
(四)版权要求
1.图片投稿者应保证对所提交的图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知识产权,如果授权图片为与他人共享知识产权的,必须明确提示,并保证共享知识产权人不再向本单位提出任何权利主张。如因知识产权与人格权问题产生任何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因此诉讼、仲裁等产生的费用。
2.投稿即视为授权州地志办用于编纂出版志书、年鉴、地情书籍,举办专题展览,制作宣传短视频等非营利性用途和开展公益性宣传推广,使用次数不限,编纂出版物的著作权归州地志办所有,投稿者享有署名权,因州地志办方无意的署名遗漏情形可以获得免责。如投稿者对图片使用有特殊要求,请在投稿时明确说明,并与州地志办协商。
三、征集方式
建立“甘孜州方志图片库”,留存史志图像资料,主要用于公益性宣传推广和非营利性用途,采取以征集为主,捐赠和移交为辅的方式进行。
(一)线上提交
请将图片文件及对应的文字说明文档(建议使用Word格式)打包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邮件主题请注明“图片征集+投稿者姓名+联系电话”。
(二)线下提交
1.数码资料:可邮寄光盘或U盘至收稿地址(使用后可按要求寄回)。
2.实物照片:欢迎提供原件或高质量复制件。对于珍贵且不便邮寄的原件,可先联系州地志办,协商上门收取、现场扫描等事宜。
收稿地址:甘孜州康定市西大街196号州政府第二办公区6楼(州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科632室)
联系人:徐霞
联系电话:0836—2825358(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三)征集程序
1.投稿:请按上述要求一次性提交图片及完整信息,投稿作品可先投小样(长边1500像素)。
2.初审:州地志办将对投稿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图片质量、史料价值及信息完整性。
3.补充:对于通过初审但信息不全的图片,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或邮件与投稿者联系,补充必要信息。
4.确定:经审核确定的作品,将通过电话或邮件正式通知投稿者,投稿者再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照片。
5.入库:所有通过审核的图片无论采用与否,均将作为重要的地方史料登记建档入库,捐赠和移交的办理捐赠和移交证书。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五、图片使用及稿酬
(一)经筛选审核入选“甘孜州方志图片库”的图片,按50元/件标准支付稿酬,并妥善保管。
(二)入库图片在州地志办编纂出版的志书、年鉴、地情书籍等出版物中,以及在展览、短视频中正式使用后,综合考虑其历史价值、清晰度、稀缺性等因素,以不低于50元/件(对年代久远、史实价值较高的图片可适当提高标准,最高不超过200元/件)的标准,给予支付报酬。图片入库及使用后,州地志办将在30个工作日内,向投稿者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支付税后稿酬。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甘孜州地方志办公室所有,投稿即视为同意本公告全部条款。
(二)欢迎社会各界就图片征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咨询电话:0836-2825358
甘孜州地方志办公室
2025年12月24日
来源:甘孜州地方志办公室
编辑:岳诗蕊
责编:刘睿娟
校对:卢雪英
审核:肖宵
监制:谭荣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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