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为求领导帮忙涨工资

先后通过微信转账4笔红包

合计5000元

不曾想,

薪资没涨成,

反倒被公司以贿赂为由解雇

这起纠纷从劳动仲裁、一审、二审

一路打到高院再审

拉锯数年才尘埃落定…

到底是公司“小题大做”

还是员工“踩了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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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2015年5月18日,孙某入职安徽合肥某物业公司。双方约定合同期至2017年6月30日 。并于2017年7月1日续签劳动合同期至2020年6月30日。

2017年6月,孙某通过微信向领导江某转账2000元,留言:“这次加工资能帮我一把吗?谢谢”。

2017年11月,孙某通过微信向2位马姓领导各转账1000元。

2017年12月,孙某通过微信向领导舒某转账1000元,留言:“在这工作马上就第3个年头了,工资一直未涨过一分,请您帮个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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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非事件图

2018年6月1日,公司向孙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称:“经查,你在2017年6月至12月期间先后行贿4人,金额高达5000元。《员工手册》载明:任何有贪污、受贿、行贿、侵占公司财产的情形,无论金额大小,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因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研究决定,现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并于2018年6月1日生效……”。

孙某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23100元。2018年9月14日,仲裁委予以支持

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

一审判定公司属于违法解除

二审、高院反转

来源:申工社微信公众号

编辑:肖婕妤 于芊芊

审校:李逸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