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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检察部(OM)对四名个人和三家公司处以总计340万欧元的罚款,原因是他们挪用了巨额资金。此外,还查封了超过8200万欧元的犯罪所得。

这些资产可能包括现金,也可能包括豪车、名表或比特币。此外,还可能包括股票或债券等证券。

检察部报告称,这些人使用伪造文件,将资金转移至瑞士银行账户等,从而掩盖了资金流向。

此事发生在2006年至2009年间,据称荷兰公司利用这些资金用外国跨国公司的名义在全球范围内采购商品和服务。

检察部写道:“至少,有约1.11亿美元通过一个基金会投资外国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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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中没有提及任何涉案人员的姓名。

检察部指出,涉案人员行事极其谨慎,这一点尤其令人担忧。调查显示,他们制定了一套详细的计划,“例如,该计划详细规定了如何管理银行账户和交易。”

这些犯罪行为发生已久,检察认为有必要让涉案人员了解真相。主要嫌疑人如今已年迈,部分人身患重病,数名涉案人员已辞职,另有多人去世。

由于诉讼可能耗时数年,检方决定处以340万欧元的罚款,不作司法处理。嫌疑人姓名尚未公布,而检方已与嫌疑人达成协议,没收其非法所得,总额达8200万欧元。

检方估计此类案件再次发生的风险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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