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近期,一些网络媒体、网友等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6条规定比较关注,提出了一些疑问。就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对网络舆情反映的一些关切和问题从五个方面作出了说明和回应。
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机构,法工委的主要职能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下负责立法相关事务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等工作。此次,法工委就一部法律中某一条具体条款引发的舆情进行专门回应,并不多见。
罕见之举,与“第136条”的热度密切相关。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6条之所以成为舆论焦点,源于部分网络媒体和网友对该条款适用范围和边界的理解差异。在信息碎片化传播的时代,法律条文容易被断章取义或过度解读,进而引发不必要的误解和担忧。法工委此次从五个方面作出的系统说明,如同为公众架起了一座理解立法原意的桥梁,既解答了具体疑问,也体现了立法者对民意的尊重。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订历经三次审议,两次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累计收到10万多条建议,这种开门立法的姿态本身就是民主精神的体现。而当第136条引发舆情关注后,立法工作机构没有选择沉默,而是主动发声答疑,对从条款形成过程、封存制度含义,到与刑法的适用边界、吸毒记录管控等核心问题逐一回应。
这种“民有所呼、法有所应”的互动机制,打破了立法工作的神秘感,让公众感受到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源于民意、服务民生的制度保障。
此次争议的核心,源于对“治安违法记录封存”的误读。部分网友将“封存”等同于“删除”,担忧这会成为违法者的“洗白后门”,尤其对吸毒记录封存存在强烈顾虑。
来自公众的这一疑虑是真实存在,而法工委的回应则极具针对性。
首先,明确封存不是消除记录,相关信息仍会留存,仅限制随意查询和公开;其次说明相关信息此前已受严格保密,新规是对现有管控措施的完善。法工委同时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立法不受特殊利益干扰,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于不构成犯罪的行为,犯罪行为则依刑法追责。
立法工作机构这种细致入微的阐释,既厘清了“违法”与“犯罪”的法律边界,也阐明了“惩戒”与“挽救”的立法初衷,即封存制度的目的是避免轻微违法者“一次受罚、终身受限”,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这与我国禁毒工作中强化戒毒措施、帮助吸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基本对策一脉相承。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民意是法治进步的动力。法工委这次的专门说明和回应澄清了误解,而更重要的是,它建立了一个立法机关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的范例,展示了如何通过公开透明的沟通化解疑虑、凝聚共识。
在社交媒体时代,众声喧哗,法律条文的专业性与公众理解的直观性之间往往存在一定差距,这就需要立法机关主动释疑解惑。此次事件表明,只有建立常态化的立法回应机制,才能避免误解和猜疑,让法律真正成为社会共识的体现。而这种互动不仅能够提升立法质量,也有助于增强公众对法治的信仰和认同。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