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共八部门,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意见》。
该文件围绕“融资”和“结算”两项金融核心功能,从完善金融组织协作体系、构建高质量资金融通体系、推进制度性改革创新、建设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完善金融开放合作体系、深化跨省跨境金融监管协作六个方面,提出了共计21条重点举措。
在资金供给方面,《意见》明确将加大金融资源统筹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总行(总部)建立专项服务机制,并探索跨区域授信一体化。为保障通道基础设施建设,文件提出将在重庆设立西部陆海新通道基金,并统筹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多元化融资渠道。同时,文件鼓励银行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物流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并开发适合中小微商贸流通企业的专项信贷产品以降低其融资成本。
在对外开放与便利化方面,《意见》提出将引进境外金融机构和组织,支持东盟、港澳地区符合条件的银行在沿线省(区、市)开展金融服务。为优化跨境资金结算,文件明确将便利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的跨境结算,并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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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观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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