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了关于4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市监食检发〔2025〕111号)。

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亿尚客北区便利超市店销售的、标称内蒙古兰格格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草原酸奶(发酵乳)(2024/11/3、保质期:90天、兰格格、200g/瓶),其中酸度检验结果为66.6°T,标准规定为不得小于70.0°T,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了解,乳制品酸度通常是指总酸度,包括自然酸度和发酵酸度,发酵乳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会产生酸性物质,使产品酸度上升,发酵乳酸度偏低会影响产品的风味、口感,也会使产品受杂菌污染的风险变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19302—2010)中规定,发酵乳酸度应≥70.0°T。发酵乳中酸度不达标的原因,可能与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发酵剂活力不足,或者原料乳中乳糖含量偏低以及发酵工艺控制不当有关。

据公司官网介绍,内蒙古兰格格乳业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冷链、物流于一体的现代化乳制品企业,也是中国第一家专注于生产草原酸奶的规模化乳制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