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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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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滨州市经济开发区沙河街道盛世东方小区2号楼3单元7*室业主, 2025年12月21日起,物业以未交物业费理由,拒绝代交水费,导致我家已停水2天,严重影响我们生活。

期间,我多次当面与物业沟通,均未得到有效回应,物业始终坚持不交物业费拒交水费的态度。

现恳请领导督促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责令绿*物业立即代为缴纳水费,恢复我家正常供水;同时,要求物业整改违规行为,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此致 敬礼!

官方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沙河街道办事处回复:经核查,此前充值限制系因物业公司未妥善区分物业费缴纳与水费充值服务,将二者强制关联所致。此类行为不仅违背了公共服务独立原则,也影响了居民基本生活保障。2025年12月24日已约谈小区物业公司,现已恢复正常水费充值服务,留言人已成功充值200元。后续,沙河街道办将持续监督物业履职情况,切实维护居民合法权益,营造公平、透明的居住环境。如有疑问,可拨打12345热线反映。

◆本文来源:hi0543综合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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