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
酒驾事故
造成的伤害令人痛心!!!
然而
总有一部分驾驶人
心存侥幸
明知是违法行为
却依旧“任性”上路
这不
一上路就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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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码:鄂FT***9
被处罚人:曹某某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30日21时09分许
违法地点:南溪区436省道40公里100米
违法行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34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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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码:无
被处罚人:李某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03日13时06分许
违法地点:南溪区赵南路26公里+200米
违法行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42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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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码:无
被处罚人:李某某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30日20时47分许
违法地点:南溪区436省道40公里100米
违法行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29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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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码:无
被处罚人:徐某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14日20时43分许
违法地点:南溪区长兴镇乡道1公里800米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58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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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码:无
被处罚人:杨某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17日13时37分许
违法地点:南溪区大汪路3公里200米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42mg/100ml
警方提示
广大交通参与者
拒绝酒驾 方能“久驾”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共同营造一个安全
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南溪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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