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

酒驾事故

造成的伤害令人痛心!!!

然而

总有一部分驾驶人

心存侥幸

明知是违法行为

却依旧“任性”上路

这不

一上路就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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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码:鄂FT***9

被处罚人:曹某某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30日21时09分许

违法地点:南溪区436省道40公里100米

违法行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34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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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码:无

被处罚人:李某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03日13时06分许

违法地点:南溪区赵南路26公里+200米

违法行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42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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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码:无

被处罚人:李某某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30日20时47分许

违法地点:南溪区436省道40公里100米

违法行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29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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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码:无

被处罚人:徐某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14日20时43分许

违法地点:南溪区长兴镇乡道1公里800米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58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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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码:无

被处罚人:杨某某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17日13时37分许

违法地点:南溪区大汪路3公里200米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42mg/100ml

警方提示

广大交通参与者

拒绝酒驾 方能“久驾”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共同营造一个安全

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南溪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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