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鞭炮我带头

平安欢喜过大年

新河街道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

亲爱的居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民间传统习俗,然而由燃放带来的空气污染、噪声扰民、市容卫生等问题,以及可能引发的火灾、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了大家的正常生活。为进一步营造清新、清洁、安全、祥和的节日环境和氛围,鼓励市民主动上交手中的烟花爆竹,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上交范围

凡在我街范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持有、储存的各类烟花爆竹制品(包括但不限于鞭炮、烟花、礼花弹等),均属于此次主动上交的范围。

二、政策要求

1. 主动上交,不予处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止,凡主动将非法持有的烟花爆竹上交至指定地点(具体见后)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不予处罚。

2. 凡藏匿不报、拒不交出者,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继续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三、上交方式与地点

1. 上交方式:上交人需确保烟花爆竹制品处于安全状态,妥善包装或固定后,运至指定接收点。运输途中须注意安全。

2. 指定接收点:

· 接收点一:新河派出所(塘黄路147号)

· 接收点二:新河街道综治中心(塘黄路251号)

四、奖励与举报

1. 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涉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线索。

2. 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给予举报人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3. 举报电话: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应急管理部门举报电话12350;新河派出所25347180。

五、安全提醒

非法烟花爆竹质量无保障,储存、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严重威胁您和家人、邻里的安全。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主动上交,共同营造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

请您自觉遵守全域全时段禁放规定,为共同营造和谐、喜庆、清新的节日氛围做出贡献。

最后,祝您阖家欢乐!万事顺意!

新河街道办事处

2025年12月25日

来源/新河街道公共安全办公室

『新河街道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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