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话题#老板监视员工微信只需300元# 登上热搜,引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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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一款面向公司用户、单套价格或不足300元的监控软件正在被公开售卖。

记者深入调查发现,该软件的源头公司名为“山东固信软件有限公司”。记者以意向客户身份致电该公司咨询,工作人员表示可安排测试,该软件适配台式、笔记本电脑,但存在局域网限制,需主控与被控电脑处于同一局域网内。

该工作人员表示,该软件能够限制员工连接其他网络,可以防止员工通过连接个人热点规避监控。如果笔记本带离公司,通过电脑绑定公网IP的方式,依旧可以完成监控。即使员工在天涯海角,也能实时监控、管理。

网络创意图(来源: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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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亲测后发现,微信发送的文字、图片、视频、文件等全部聊天记录出现在了控制端的页面上。其中的具体内容,控制端可以通过预览或下载的方式查看。

此外,杀毒软件也均未识别出任何风险,被监控端也无弹窗、无感知。

对此,有网友称自己所在的公司就安装了这类软件,且已提前告知员工。也有网友直言,这类行为严重侵犯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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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员工电脑是否违法?

律师解读

对此,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婕表示,在公司台式机或公司配发的笔记本中安装监控软件,用人单位要事先通过书面方式明确告知员工办公电脑应仅用于工作之需,且明确告知员工此办公电脑已被采取监控措施并告知监控目的、方式、范围并取得员工同意。

用人单位的监控行为应具备合理性与必要性,监控目的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监控范围应仅与工作相关且控制在必要限度内,即仅收集与经营管理直接相关的设备操作日志,避免抓取员工私人聊天记录、个人信息等高度敏感数据。否则,可能涉嫌侵犯员工隐私权及个人信息权益。

某数据合规领域知名律师表示,公司在未告知员工的情况下监控员工微信等社交软件的聊天记录,侵犯了员工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这是我国民众的基本权利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规定,公司在未征得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利用技术手段监控员工的社交软件聊天记录系严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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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后果。微信聊天记录等通信内容虽然不能直接等同于公民个人信息,但二者存在交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10号)明确规定,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微信聊天记录极有可能包含以上内容和信息,监控相关聊天内容的企业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来源:中国青年报、每日经济新闻、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