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路上捡只鸭子回家炖汤,本以为是 “意外收获”,没想到却吃出来 8000 元的赔偿款。这事儿就发生在上海的鲁先生身上,让他既懊悔又无奈,也给大家提了个醒:路边的 “无主之物” 可真不能随便拿。

路边捡鸭,以为是 “免费晚餐”

2023 年 8 月 27 日晚上,鲁先生骑著电动自行车下班回家,路过一处街边店铺时,发现一只白白胖胖的鸭子正在路边慢悠悠地溜达。他左右看了看,周围没见到有人看管,也没看到有寻鸭的人。鲁先生在原地等了几分钟,还是没人过来认领这只鸭子。

“看着挺肥的,想着可能是别人丢的家禽,扔了也可惜,不如带回家炖了吃。” 鲁先生当时没多想,觉得这就是一只普通的鸭子,捡回家也算没浪费。于是他把鸭子抱上电动车,开开心心回了家。到家后,鲁先生没耽搁,直接把鸭子处理了,当晚就炖成了一锅香喷喷的鸭肉,一家人还吃了顿 “美餐”。

鲁先生压根没料到,这只看似普通的白鸭,根本不是什么家禽,而是主人花大价钱买的宠物柯尔鸭,价值足足 8000 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主人急寻,民警锁定捡鸭人

就在鲁先生享用鸭肉的时候,鸭主人费先生正急得团团转。费先生在附近开了家小店,这只柯尔鸭是他特意买来的宠物,平时都散养在店门口。因为模样可爱,不少顾客都冲着这只鸭子来店里消费,费先生一直把它当成店里的 “招财鸭”,宝贝得很。

当天傍晚,费先生给鸭子洗完澡,把它放在门口晾干羽毛,自己就进店招呼客人了。可也就十几分钟的功夫,等他再出来时,鸭子已经不见了。费先生赶紧在周边找了一圈,问了附近的商户和路人,都没人见过这只鸭子。眼看天越来越黑,费先生实在没办法,只好打了 110 报警求助。

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刻展开调查。通过调阅周边的公共视频,很快就发现了鲁先生抱走鸭子的全过程。视频里清楚地记录了鲁先生观察、等待,最后把鸭子抱上电动车离开的画面。根据视频里的线索,民警很快锁定了鲁先生的住址。

上门核查,8000 元的 “天价鸭肉”

第二天一早,民警就找上了鲁先生的家门。一开始鲁先生还一脸茫然,不知道民警为什么会来找自己,直到民警提起昨天捡鸭子的事儿,他才反应过来。

当民警告诉鲁先生,他吃掉的不是普通鸭子,而是一只价值 8000 元的宠物柯尔鸭时,鲁先生瞬间就傻眼了。“我真不知道这是宠物啊,看着就跟普通鸭子没两样,要是知道这么值钱,借我胆子也不敢吃啊!” 鲁先生赶紧向民警解释,语气里满是懊悔。

随后,民警把鸭主人费先生也请到了现场。面对费先生,鲁先生一个劲地道歉,承认自己当时就是一时贪心,没多想就把鸭子带回家吃了。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鲁先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表示愿意赔偿费先生的损失。最终,鲁先生一次性赔付了费先生 8000 元,双方达成了和解。

鲁先生事后无奈地说:“这真是我这辈子吃的最贵的一顿鸭肉,以后路边的东西,再好也不敢随便捡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类似案例,这些教训要记牢

鲁先生的经历并非个例,生活中还有不少人因为一时大意,捡拾或处置了路边的 “无主之物”,最后惹上了麻烦。

2024 年 5 月,杭州的陈女士在小区楼下捡到一个看起来全新的名牌包,想着没人认领就自己拿回家用了。没想到包的主人是小区里的住户,通过监控找到了陈女士。原来包里面不仅有现金,还有重要的证件和合同,陈女士虽然把包还了回去,但因为包里的一份文件受潮损坏,最终赔偿了主人 3000 元。

还有 2025 年 3 月发生在苏州的事儿,张女士下班路上看到一只走失的小猫,觉得可爱就带回了家。因为家里有小孩,家人不让养,张女士就把小猫放在了楼道里,想着第二天再找领养。结果第二天小猫就不见了,猫主人通过监控找到张女士,要求她赔偿。原来这只小猫是纯种宠物猫,价值 6000 元。最终经过调解,张女士因为没有妥善保管,赔偿了主人 2500 元。

这些案例都在告诉我们,路边的不明物品,看似是 “意外之财”,背后可能藏着不小的风险。无论是动物、物品还是食品,随意捡拾和处置,都可能面临赔偿损失、危害健康等问题。

生活中遇到看似 “无主” 的东西,多一份谨慎,少一份贪心,先想想会不会是别人丢失的财物,主动联系失主或者交给相关部门,既不会给自己惹麻烦,也能帮助他人挽回损失。毕竟,靠诚实本分过日子,才会心里踏实,那些看似诱人的 “意外之财”,往往藏着看不见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