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卫生监督所接到市民投诉,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血人员在给她抽血之前,没有对抽血部位消毒。

接到投诉后,卫生监督员到该场所进行检查,到现场后,该场所负责人承认了该违法事实。

经进一步调查和询问,并对场所视频监控进行比对后,卫生监督员确认了违法事实。卫生监督员现场录像为证。

经现场检查及对当事人询问,该院有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消毒技术培训并考核,相关工作人员能基本掌握消毒知识,但未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当事人未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消毒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经合议拟对当事人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自觉履行处罚决定,本案结案。

来源: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