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

12月30日起

成都将试点设立7个低碳交通示范区

全时段禁止机动车通行

具体如下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2025年成都市试点设立低碳交通示范区的通告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试点设立7个低碳交通示范区,并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实施试点区域

(一)武侯区九眼桥片区

武侯区江天路、丝管路。

(二)高新区铁像寺片区

高新区盛安街(盛华北路至铁像寺路)。

(三)高新区府滨南路片区

高新区府滨南路(世纪城东路至五岔子大桥)。

(四)锦江区栀子街片区

锦江区栀子街(喜树街至椿树街)。

(五)锦江区绿道片区

锦江区水津街、均隆滨河路。

(六)金牛区绿道片区

金牛区星辉东滨河路、星辉中滨河路。

(七)青羊区宽窄巷子片区

青羊区宽巷子、窄巷子及井巷子。

二、实施对象

所有机动车

三、实施内容

上述道路全时段禁止机动车通行。

四、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五、本通告自2025年12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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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