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雨虹门窗有限公司因在天津市北辰区一项目中违规使用未经检测的断桥铝合金窗,被天津市北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处以12.164601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10月31日,辽宁雨虹门窗有限公司在天津市北辰区津辰北仓(挂)2018-015号地块潞仓苑项目五期(涉及9#楼、10#楼、15#楼、20#楼、25#楼、配建6及地下车库5)施工中,断桥铝合金窗现场已安装使用,该规格窗未进行复试检测,不符合《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第 6.2.3 条的要求。辽宁雨虹门窗有限公司存在使用未经检测的建筑构配件的行为,该项目工程合同总价款4865840.20元。
天津市北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依据违法事实和相关法规,于2025年12月22日对辽宁雨虹门窗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决定:处工程合同价款(4865840.2元)百分之二点五,计121646.01元罚款。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辽宁雨虹门窗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法定代表人为张秀媛。该公司专注于门窗制造领域,在辽宁、山东、山西、河北等地设有多个生产基地,具备建筑门窗施工资质。
据公司官网,辽宁雨虹(集团)公司有鞍山达道湾工业园、宁远工业园、台安工业园、河北省邢台市威县鞍雨虹工业园四大门窗加工产业基地,员工2500余人。(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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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雨虹门窗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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