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活到这把年纪,见过不少爱恨嗔痴,也听过好多兜兜转转的故事,直到现在才琢磨明白一件事:男女之间,一旦有过那么一段暧昧的时光,就算时隔多年,就算各自成家,就算再无交集,也一辈子都忘不了。

这话不是空穴来风,是我亲身经历过的。

那年我二十出头,在纺织厂当女工,每天守着轰隆隆的机器,日子过得单调又乏味。厂里新来的技术员叫文彬,戴一副黑框眼镜,斯斯文文的,说话声音不大,却很温和。他不像车间里那些大大咧咧的男工友,总爱扯着嗓子开玩笑,他没事就捧着一本书看,休息的时候,就坐在角落的长椅上,安安静静的。

我第一次注意到他,是因为我操作的机器出了故障,急得我满头大汗。他正好路过,主动走过来问我是不是需要帮忙。那天阳光很好,透过车间的玻璃窗照在他身上,他低头调试机器的样子,睫毛长长的,看得我心跳都漏了一拍。

从那以后,我们就慢慢熟了。

他会在我加班的时候,悄悄给我带一个热乎的肉包子;我会在他值夜班的时候,给他织一条围巾,藏在他的工具箱里。我们从来没说过什么出格的话,甚至连手都没牵过,可那种心照不宣的默契,那种偷偷摸摸的欢喜,却像藤蔓一样,悄悄在心里蔓延。

午休的时候,我们会一起去厂外的小河边散步。他给我讲书里的故事,讲远方的城市,我就听着,偶尔摘一朵小野花,别在自己的辫子上。他会看着我笑,眼神里的温柔,像河里的水,漾起一圈又一圈的涟漪。

那时候的感情,真的很纯粹。纯粹到连一句“我喜欢你”都不敢说出口,生怕打破了这份微妙的平衡。我们都知道,彼此的家庭条件悬殊,他是城里人,我是乡下姑娘,门不当户不对,未来的路,根本就不一样。

后来,他家里给他安排了工作,要调回城里去。

临走的前一天,我们又去了那条小河边。那天的风有点凉,吹得我眼睛发酸。他站在我面前,欲言又止,最后只说了一句:“淑芬,以后你要好好的。”我点点头,说不出话,眼泪啪嗒啪嗒地掉在地上。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支钢笔,递给我:“这个送给你,留个纪念吧。”我接过钢笔,指尖碰到他的指尖,烫得我赶紧缩了回来。

那天之后,我们就断了联系。

再后来,我嫁给了现在的丈夫,他是个老实本分的工人,对我很好,我们生了一儿一女,日子过得平淡又安稳。那支钢笔,我一直收在抽屉最深处,偶尔翻出来看看,心里还是会泛起一阵涟漪。

前几年,厂里组织老工友聚会,我犹豫了很久,还是去了。

在人群里,我一眼就看到了文彬。他老了,头发白了不少,眼镜的框子也换了,可眉眼间的温和,还是和当年一样。他也看到了我,愣了一下,然后朝我走过来。

我们相视一笑,没有拥抱,没有寒暄,就像多年未见的老朋友。他说:“淑芬,好久不见。”我说:“好久不见。”

聊起当年的事,他说,其实那时候,他每天都盼着下班,盼着能和我一起去小河边散步。我说,其实那时候,我每天都偷偷织围巾,织了拆,拆了织,生怕织得不好看。

旁边的工友起哄,说我们当年肯定有故事。我们只是笑,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

聚会散场的时候,他送我到路口。他说:“这么多年,我一直没忘了你。”我点点头,说:“我也是。”

不是因为还爱着,也不是因为后悔,就是忘不了。忘不了那年的阳光,忘不了那条小河,忘不了他低头调试机器的样子,忘不了那种小心翼翼的欢喜。

这种忘不了,无关风月,无关爱情,更不是对现有生活的不满。它就像一颗被埋在心底的种子,虽然没有发芽,没有开花,却一直都在。

我终于明白,暧昧这种东西,最是磨人,也最是难忘。它不像爱情那样轰轰烈烈,也不像友情那样坦坦荡荡,它带着一点遗憾,一点青涩,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在记忆里扎了根。

这辈子,我们可能不会再见面了。可我知道,只要想起那段时光,想起那个叫文彬的男人,我的心里,就会泛起一阵温柔的涟漪。

有些感情,注定只能藏在心底,一辈子,都忘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