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童诗界就一直在争议一个问题:童诗创作要不要押外韵。直到现在,这个问题也没有定论。
童诗是一种特殊的文体,这种文体在语言上同小说、散文有没有区别呢?有人说:童诗的语言追求形象性和精炼性,可又有人说:小说、散文照样追求语言的形象性和精炼性。那么,它们的区别究竟在哪里呢?在我看来,小说、散文是外视点文学,诗是内视点文学。内视点是什么?内视点是心灵视点,是心灵解除了它的物质重负的视点,是富有音乐精神的视点。这么说来,语言的音乐性,是诗这种文体的重要特征,也是诗和其他非诗文学重要的分水岭。
诗的音乐性称为节奏,分为外在音乐性和内在音乐性,外在音乐性即外节奏,又叫作外韵,内在音乐性即内节奏,又叫作内韵。内在情绪的强弱起伏构成了诗的内在旋律,即为诗的内节奏,主要有两种表现方式:一是内部节奏的强烈起伏,二是主要意象的疏密相间和情感的强弱起伏交织。外节奏主要指诗的外在形式,主要是诗的段式与韵式,段式是节奏的视觉化,韵式是节奏的听觉化。内节奏是诗这种文体共有的节奏,但外节奏却不是诗本身所具有的节奏,而是诗人在创作中附加上去的节奏。两个节奏是什么关系呢?诗人戴望舒认为:“诗的韵律不在字的抑扬顿挫上,而在诗的情绪的抑扬顿挫上,即在诗情的程度上。”诗是表达情感的艺术,诗的重要任务是表达诗人情绪的起伏变化。这么说来,外节奏是不是就不重要了呢?事实并非如此,外节奏也同样重要,它是为内节奏服务的。一首诗,有内外两个节奏共同呈现,才能实现其自身的审美价值。两个节奏是相辅相成的。
中国古典诗歌,不仅重视诗的内节奏,也重视诗的外节奏,他们主张一首诗应是外在音乐性和内在音乐性的统一。这种把外在音乐性和内在音乐性相结合、相融合的创作手法,大大提升了中国古典诗歌的美质,增强了古典诗歌的传播力度。现代诗(又称为白话诗)传入中国以来,不少诗人写诗是注重外节奏的,发展到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有人对外韵不屑一顾。诗人纪弦说:“诗的音乐性有二:一是低级的、歌谣的音乐性,即是专门用耳朵去听的;一是高级的、现代的、新诗的音性,即是专门用心灵去感觉的。”纪弦把外在音乐性和内在音乐性划分了等级,认为外在音乐性是低级的,内在音乐性才是高级的。这种划分制造了两者的对立,显然是片面的。更有人把新诗的外在音乐性比作“戴着镣铐跳舞”,这种“镣铐说”曾一度弥漫了整个诗坛。上世纪末期,更是出现了口语诗。这种口语诗的出现,把新诗引向一种散文化。在新诗散文化的冲击下,新诗和小说、散文失去了严格的区别和界限,同时也大大降低了新诗的美质。诗坛上还一度出现了比口语诗更劣质的口水诗,这大大降低了诗歌的审美价值。某种程度上,新诗散文化使大批读者远离了新诗。
在新诗散文化的冲击下,童诗也受到了严重影响。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活跃在童诗界的一大批诗人,如柯岩、任溶溶、金波、田地、樊发稼、李少白、林焕彰、高洪波等,他们的诗都是有外韵的。从上世纪末到新世纪成长起来的童诗诗人,已经很难见到他们的诗再押外韵了,儿童创作的童诗,更是鲜见押外韵现象。三十年来,我收集了儿童创作的上万首童诗,发现其中押外韵的不过寥寥数首。对于童诗创作忽视形式的现象,长期以来并没有得到重视。我们不禁要问:外韵这种形式真的不需要了吗?我以为,不是不需要,而是很需要。对于诗的外在表现形式,一些名人大家也多有论述。鲁迅先生曾说:“诗歌虽有眼看的和嘴唱的两种,也究以后一种为好……新诗先要有节调,押大致相近的韵,给大家容易记,又顺口,唱得出来。”鲁迅先生说的押韵,自然是指押外韵。儿童诗创作,自然要重视内节奏,可也绝对不能忽视它的外在形式——外节奏。朱自清说过这样的话:“诗行多长短不齐,有时长到二十几个字,又多不押韵。这就很近乎散文了。”所以他针对这一现象谆谆告诫人们:“距离散文远些。”不禁要问,押外韵真的是“戴着镣铐跳舞”吗?真的是束缚诗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吗?诗人金波在谈到自己的创作体会时说:“说到押韵,不能全看作束缚,有时可能是一种声音的启迪,可以激活我们的思路,创造新的意象。我就有这样的体会,有时写不下去了,押韵的声音让我想起许多新的词汇和内容。所以押韵有时会是声音的向导,丰富了你要表现的内容。我记得汪曾祺先生有篇文章《用韵文想》,他写道:‘用韵文想。想的语言就是写的语言。想好了,写下来就得了。这样才能获得创作心理上的自由,也才会得到创作的快乐。’”金波和汪曾祺两位先生,都是文学大家,他们以自己的创作体会证明:押外韵不但不会束缚诗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反而有助于诗人灵感的产生,想象力和创造力的生成。
金波对儿童诗的形式十分重视,他多次呼吁儿童诗要押双韵。当他看到诗人张菱儿的一部诗稿中的诗大多押外韵或大致押外韵时,内心无比高兴。他在给张菱儿的信中写道:“这次读你的这部诗稿,最让我高兴的是你带着自觉的意识开始注意诗的形式。具体地说,就是注意了节调,把分行分节与节奏结合,把语句表达与声音气息结合,使得每一首诗都听得出来是在声音的流动中体现了一种声音的形式的美感。带着这种形式上的美感和追求,写出来的诗才有丰富的意蕴,有美听的效果,从而建立儿童诗的诗学价值。”金波把外韵这一艺术形式看作童诗的声音美学,它不但是童诗音乐性的一部分,更是构成童诗意蕴和诗学价值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可见它在童诗创作中可谓重中之重。
我之所以强调童诗外韵的重要性,是由儿童的年龄特征所决定的。儿童年龄小,更喜欢节律化、琅琅上口的童诗。何况,一首诗的接受过程,往往不是从它的内在音乐性开始,而是从它的外在音乐性开始。诗人情动而辞发,读者披文以入情。虽然作为诗,都是可以朗诵的,可有外韵的诗,更适宜于朗诵,适宜朗诵的诗,也有利于在儿童中广泛传播。一首好的诗,既让读者用耳从诗韵去捕捉诗语的音乐性,也可以用心从诗质去捕捉诗情的音乐性。两种音乐性相得益彰,使读者获得一份完美的艺术享受。
我们要传承中国的传统文化,外韵是否也应该去传承,并由此发扬光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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