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网友发视频反映,陕西一小学老师上课接打电话,被学校认定为教学事故并罚款100元,引发关注。
女老师上课打电话被认定“教学事故”,这个处罚是否合理?认定“教学事故”有哪些边界?对此,北京律师葛树春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葛树春认为应当先抛个反常识的观点,这100块罚款看似依规办事,实则暴露了学校管理的冷硬。涉事学校拿《教育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当依据,可这份规定里压根没提紧急情况例外!
我国《教师法》确实要求老师遵守规章制度,但法律的前提是规章本身合理合法。老师也是普通人,谁能保证上课期间家里不出急事?是老人突发疾病要救命,还是孩子在校出了意外?如果真是天塌下来的急事,这事故 标签和100块罚款,不就是往老师心上捅刀子?
再说教学事故的边界,现在好多学校的规定都太死板。就像某初中,把课堂上接听手机影响正常教学算一般教学事故,要通报扣分。
这些规定只看有没有接电话这个行为,却不管为啥接、接了多久、有没有真影响教学,完全把老师当成了不能有任何意外的教学工具。
可教学事故的核心是破坏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如果老师就接了10秒电话,说句家里没事了马上挂,没耽误讲课也没让学生乱作一团,这能叫事故吗?反过来,要是老师为了不违规,眼睁睁错过家人的紧急求助,导致严重后果,这责任谁来担?
葛树春强调,更关键的是,学校真有罚款的权力吗?《行政处罚法》明确说了,只有法定的行政机关才有处罚权,学校就是个事业单位,根本没资格对教职工罚款!
就算是扣绩效,也得有明确的考核标准,还得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才行。涉事学校一句按规定处罚,到底是哪条规定给的罚款权?这100块钱,罚的可能都不合法!
有人喊课比天大,要敬畏课堂,可敬畏课堂不是让老师变成没有感情的机器人。《教师法》中写得很清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的使命。
这份使命里,难道不包括做一个有温度的人吗?如果老师连自己的紧急情况都没法合理处理,怎么教学生以人为本?
比起简单禁止接电话,学校不如搞个紧急情况应急机制,比如老师课前跟邻班同事打个招呼,万一有急事能随时顶班!或者课堂上遇到紧急电话,允许老师先请学生自学5分钟,去走廊快速处理。这种疏堵结合,不比一罚了之更能维护课堂秩序?
说到底,这事儿的核心不是老师该不该接电话,而是教学事故的认定得有人情边界。不能用一套僵化的规定,把老师逼到要么违心上课,要么违背人情的两难。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核心是保护学生权益,但保护学生不代表要牺牲老师的合理权益!一个满心焦虑、惦记家里急事的老师,就算硬撑着上完课,教学质量能好到哪去?
因此,我认为课比天大的真谛,是老师用心教、学生用心学,而不是用冷冰冰的规定捆绑老师的手脚。教育部门和学校该做的,是给教学事故划一个有温度的边界!
先调查原因,区分故意违规和紧急情况!再看影响,区分真耽误教学和无伤大雅。让规定既能守住课堂底线,也能容下人性的温度!毕竟,有温度的管理才能养出有温度的老师,教出有温度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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