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总额500万!滨海新区“暖冬焕新” 购车补贴来了
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31日
绍兴滨海新区重磅推出“暖冬焕新”
500万元“购新车补贴”
只要在活动期间购买
全新非营运乘用车
并在滨海新区指定商家购车、绍兴市上牌
即可申领!
先到先得,额满即止!
活动期间,在滨海新区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乘用车(非营运性质)的个人消费者,新车登记注册地须为绍兴。按照汽车发票含税价格分档发放汽车补贴,并同时叠加发放家电、商超、住宿餐饮等其他消费券(以下简称“配套消费券”)。
本轮汽车消费券不与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重复享受。每个消费者、每辆新车只可享受一次。
按购置新车的开票金额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下同)
分四档补贴
注:500万含汽车消费券及配套消费券
1、车价在5万元(含)—10万元(不含)
补贴1000元/辆,叠加配套消费券2000元
2、车价在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
补贴2000元/辆,叠加配套消费券3000元
3、车价在20万元(含)—30万元(不含)
补贴4000元/辆,叠加配套消费券4000元
4、车价在30万元(含)以上
补贴6000元/辆,叠加配套消费券5000元
实施时间
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31日
(以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为准)
资金用完活动即止
注:消费者须在2026年2月6日24:00前办理上牌手续并完成申请,2026年2月7日00:00起系统将停止申请。
(一)汽车企业
自愿报名参与活动,并且在绍兴滨海新区(沥海街道、斗门街道、马山街道、孙端街道)注册登记的在库限上汽车销售企业。
(二)配套消费券使用企业
自愿报名参与活动,并且在绍兴滨海新区(沥海街道、斗门街道、马山街道、孙端街道)注册登记的在库限上家电、大型商超及住宿、餐饮企业,完成建行生活APP商户入驻及核销配置。
参与活动企业名单将在活动启动前通过建行生活APP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汽车消费补贴
1.消费者于活动时间内购买新车(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并在绍兴市上牌。
2.消费者按系统提示上传消费者承诺书(附件1,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开户银行及银行卡号等)、车辆信息(车牌号、车架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等),并上传申报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等原件照片)。
3.消费者须在2026年2月6日24:00前办理上牌手续并完成申请,2026年2月7日00:00起系统将停止申请。
4.活动结束经第三方审计并完成公示后,将汽车消费补贴统一发放至消费者指定银行账户。
(二)配套消费券
消费者汽车消费补贴的申请审核通过后,综保服促中心将分批次公示审核通过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服务机构根据名单将配套消费券(单张消费券券额200元,满400元可抵用,不找零、不兑现,可叠加使用)发送至消费者建行生活APP个人账户中,每个消费者在参与活动前均需实名注册建行生活APP账号,消费者须在2026年3月8日24:00前至参与配套消费券活动的企业进行核销,该消费券不得用于办理或购买储值卡,不可套现,且过期作废。配套消费券使用范围以建行生活 APP 公示的商户名单为准,消费时需通过对应平台支付核销。综保服促中心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系统后台核销数据等信息进行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与参与活动企业进行清算。
1.参与活动企业需积极配合宣传推介,所销售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不得上浮或高于平时,鼓励推出配套让利促销活动。汽车销售企业负责指导购买人申请补贴,及时完成材料初审,按要求汇总报送销售情况。
2.汽车销售企业必须在购车发票正面标注:“已参加滨海新区汽车焕新活动,不再享受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未标注的一律不予资格审核。若因提车、重复申报等原因导致补贴错发,汽车销售企业为主要责任人,须追回重复补贴资金,若未能及时追回,由汽车销售企业承担补贴损失。对存在利用补贴活动套现、恶意涨价等违法行为的消费者或企业将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购买人、车辆所有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登记证书及银行账户户名均须属于同一人。
4.如遇退车等特殊情况,汽车销售企业应第一时间向综保服促中心报备说明,消费者及时退还已享受的补贴,如拒不退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活动由综保服促中心负责解释,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主办方有权修改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本活动。活动参与企业及消费者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活动规则。
附件一:消费者承诺书
参与活动企业名单
来源:绍兴综合保税区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