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高龄老人生活质量,弘扬尊老敬老社会风尚,惠安县面向本地户籍80周岁及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通过村(居)委会便捷申请。现将申请条件、发放标准、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细说明如下,请符合条件的老人们或其家属及时申领。

一、补贴对象

具有惠安县户籍且年龄达到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予以发放老年人高龄补贴(年龄以户口本登记信息为准)。

二、发放标准

以年龄段划分为4个标准档次:

(一)80至89周岁老人发放标准:每人每月50元;

(二)90至98周岁老人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三)99周岁(100虚岁)老人发放标准:每人每月250元;

(四)100周岁及以上老人发放标准:每人每月350元。

以上四类高龄老人中,如有已享受到80周岁以上政府高龄补贴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其本次高龄补贴实行补差办法发放,即如其享受的高龄补贴高于现发放标准的,不再重复享受本次高龄补贴;如其享受的高龄补贴低于现发放标准的,可按现发放标准进行补差(其中申请人属于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还须提供由原工作单位出具的享受政府高龄补贴证明)。

三、申请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地址页、索引页、个人页);

3. 申请人本人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4. 委托他人代办的,需额外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申请人属于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还须提供由原工作单位出具的享受政府高龄补贴证明。

四、办理流程

1.申请提交: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代理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 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审核公示:乡镇(街道)受理材料后完成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审批。

3.补贴发放:自批准之日起次月开始,补贴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至申请人银行卡账户。

五、注意事项

1. 已领取补贴的老年人,若出现死亡、户籍变更等情况,需及时告知所在村委会(社区),避免补贴发放异常。

2. 老年人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按申请当月户口本登记的户籍地申请,杜绝多头申领。

3. 政策持续落实保障,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切实提升高龄老人晚年生活幸福感。

六、咨询渠道

可向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部门咨询,咨询电话:0595--87839017了解详细申报要求及进度。

来源 | 大美小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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