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各类保险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风险保障,无论是车险、意外险还是财产险等,当保险事故不幸发生时,人们往往期望能通过保险理赔来弥补损失。

网友咨询:

发生保险事故后未及时报案的 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吴勇勇律师解答:

发生保险事故后未及时报案,保险公司并非绝对可以拒赔,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如果被保险人并非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及时报案,且事故的性质、原因和损失程度等能够通过其他证据确定,保险公司则不能拒赔。法院会考量未及时报案对保险事故认定的实际影响。即使报案延迟,但如果通过其他证据,如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现场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足以准确认定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程度,保险公司拒赔的主张往往难以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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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勇勇律师补充: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吴勇勇律师

广东国时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深圳市劳动仲裁委调解员,深圳市龙华区总工会公益律师团团长,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金牌讲师,深圳市龙华区总商会执委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