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浙江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这是浙江在海洋经济领域出台的首部综合性法规,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共设九章六十条,构建起“规划统筹—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强港建设—开放合作—绿色发展—保障监督”全链条海洋经济促进体系,标志着浙江海洋强省建设迈入法治护航新阶段。
2024年1月,浙江在全国率先设立省级海洋经济发展厅,旨在聚合优势资源,更好发挥统筹作用。《条例》专设“规划统筹”一章,要求省市两级政府建立健全海洋经济发展工作协调机制,解决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的重大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创新设立“强港建设”专章,为全国省级海洋经济法规首例。根据《条例》,浙江将以打造世界一流强港为核心引擎,构建以宁波舟山港为主体,以浙东南沿海港口和浙北环杭州湾港口为两翼,联动义乌陆港与内河港口的港口发展格局,转化港口优势为开放胜势。
据悉,浙江作为海洋经济大省,2025年前三季度海洋生产总值达9300亿元,《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助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金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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