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郝亚娟 夏欣 上海、北京报道
2025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中国经营报》记者专访了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张晓晶,对这一政策表述进行解读。
张晓晶指出,“城乡居民增收计划”相较以往“促进居民收入增长”的提法,在政策层级上更加突出,在目标设定上更加具体,在实施路径上更加系统,在价值取向上更加注重公平与共享。这种转变回应了当前扩内需、促消费的现实需求。
张晓晶进一步表示,“城乡居民”被并列提出,凸显了对城乡整体收入结构的统筹考量,反映出政策关注点已从单纯提高平均收入水平,转向缩小城乡差距、改善收入分配结构,通过制度性安排推动城乡居民共享发展成果。
形成“收入—消费—就业—再收入”的良性循环
《中国经营报》:此次首次明确提出“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在政策表述上释放了哪些新信号?这与以往“促进居民收入增长”的提法相比,有哪些质的提升或侧重点的不同?
张晓晶:此次首次明确提出“城乡居民增收计划”,释放出很多值得关注的新信号。
首先,从用语上看,由以往相对原则性、方向性的“促进居民收入增长”,升级为具有明确行动指向和政策载体的“增收计划”,体现出政策思路由倡导性目标向可落地安排的转变。这表明居民增收不再只是宏观调控的一个“自然”结果,而是被上升为需要顶层设计、分阶段实施的相对独立的政策工程,显示出更强的执行导向和责任意识。
其次,“城乡居民”被并列提出,凸显了对城乡整体收入结构的统筹考量,反映出政策关注点已从单纯提高平均收入水平,转向缩小城乡差距、改善收入分配结构,通过制度性安排推动城乡居民共享发展成果。
再有,“城乡居民增收计划”相较以往“促进居民收入增长”的提法,在政策层级上更加突出,在目标设定上更加具体,在实施路径上更加系统,在价值取向上更加注重公平与共享。这种转变回应了当前扩内需、促消费的现实需求。
《中国经营报》:如何理解“增收”与“扩内需、促消费”之间的关系?
张晓晶:“居民增收”与“扩内需、促消费”之间具有内在一致性和相互强化的关系,是当前宏观调控逻辑中的一组核心变量。
从基本的宏观经济学原理来看,消费是收入的函数。收入水平和收入预期直接决定消费规模、结构与意愿。居民增收是扩内需、促消费最基础、最可持续的支撑。
从增强国内大循环的内生性与可靠性来看,单纯依靠补贴、促销或扩张性政策,往往只能带来阶段性消费反弹;如果居民收入增长乏力或预期不稳,消费行为仍会趋于谨慎。基于经济大循环的视角,没有收入支撑的居民消费,往往会导致内循环的内生性和可靠性减弱。相较之下,通过稳定就业、提高劳动报酬、拓宽财产性和经营性收入来源,能够从根本上改善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信心,形成扩内需的“内生动力”。
反过来看,扩内需、促消费本身也是推动居民增收的重要渠道。消费扩大将带动服务业和制造业需求增长,促进企业经营改善和就业岗位增加,从而反哺居民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形成“收入—消费—就业—再收入”的良性循环。
因此,将“居民增收”置于扩内需、促消费的前端,实质上是把政策重心从短期需求管理,转向通过改善分配结构和预期管理来夯实长期需求基础。居民增收既是扩内需、促消费的前提条件,也是其重要结果,二者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新发展格局中的关键一环。
多措并举 提升中低收入群体获得感
《中国经营报》: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预计哪些政策会协同发力?
张晓晶: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统筹推进、协同发力。
就业与产业政策协同方面。要想增收,首要任务是稳定和扩大就业,通过产业政策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新型制造业发展,增强对不同技能层次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同时,要将稳岗扩岗政策从“应急式”支持转向“常态化”安排,通过减负稳岗、以工代赈、公共就业服务下沉等方式,提高就业的稳定性。
收入分配与工资政策协同方面。居民增收还需要通过制度安排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一方面,应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指导线制度,推动企业合理提高一线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收入;另一方面,要健全技能形成和回报机制,通过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技工激励政策,使“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真正落地,实现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升相匹配。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应加快完善收入保障和分配规则,防止收入波动过大侵蚀消费能力。
财税与社会保障政策协同方面。财税政策在居民增收中既要“促增长”,也要“保公平”。通过减税降费、专项扣除优化和转移支付精准,降低居民必要支出负担,变相提升可支配收入。同时,完善社保体系和构筑社会安全网,减轻居民对医疗、养老、教育等长期支出的不确定性预期,使收入增长能够更多转化为实际消费能力。
金融与资产政策协同方面。在防风险的前提下,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服务于居民增收目标。包括发展普惠金融,支持中小经营主体和个体工商户扩大经营收入;规范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和长期理财工具,为城乡居民提供相对稳健的资产配置渠道。
区域与城乡政策协同方面。居民增收计划还要与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相结合,通过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和要素合理流动,缩小城乡、区域间的收入差距。特别是在中西部和欠发达地区,通过产业转移承接、公共投资带动和财政支持倾斜,增强内生发展能力,避免增收成果过度集中于少数区域和群体。
《中国经营报》: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可能通过哪些主要路径实现?
张晓晶:首先是提升居民工资性收入。一方面,应通过产业政策引导资本和资源更多投向吸纳就业能力强的领域,如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养老托育、文化旅游和绿色产业,在扩大岗位数量的同时提升岗位附加值。另一方面,要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制度,推动企业建立与劳动生产率挂钩的薪酬分配机制,增强劳动者收入的稳定性和成长性。同时,应加强对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规范与支持,完善平台用工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权益保障,使其成为居民增收的“稳定器”而非“风险源”。
其次是增强人力资本回报。应将职业技能培训与产业发展规划紧密衔接,围绕制造业升级、数字经济、现代农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实施分层分类的技能提升行动,重点支持农民工、转岗职工、青年和中低技能劳动者。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高技能证书的含金量和市场认可度,推动“技高者多得”。同时,加大对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投入,通过制度性安排缩小城乡、区域在人力资本积累上的差距,从源头提升居民增收潜力。
再次是提高居民经营性、财产性收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保障农民权益前提下,盘活承包地、宅基地和集体资产,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乡村产业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和资产增值收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制度性成本,通过减税降费、普惠金融和创业支持政策,增强其持续经营和增收能力。推动金融产品和普惠理财规范发展,通过稳楼市、稳股市逐步提升居民财产性收入。
最后是提升中低收入群体获得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和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使转移性收入成为兜底性、基础性支撑。优化财税调节功能,合理减轻中等收入群体负担,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间接提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能力。
(编辑:张漫游 审核:何莎莎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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