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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野的慰藉》,[美]格蕾特尔·埃里克 著,匡咏梅 译,新经典|文汇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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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野的慰藉》,[美]格蕾特尔·埃里克 著,匡咏梅 译,新经典|文汇出版社出版

这是一部散文随笔集,收录了作者对怀俄明这片土地的记录和情感。

1975年,格蕾特尔·埃里克前往怀俄明州拍摄纪录片。拍摄期间,伴侣患病去世,她踏上漫长的疗愈之旅,最终发现自己还是无法离开怀俄明那片土地。

在外人看来,怀俄明如月球般荒凉,风是这里的常客,所过之处留下一堆堆化石、玛瑙和处于不同腐烂阶段的动物尸体。牧场生活免不了和精、血、肚肠打交道,人们就像一堆岩石,哪怕被爬被踢,被风吹雨打雪刮,他们能做的就是接受它。

生、死、日常和季节的叙事线在这里清晰可见,这种生活原始又冲动,让她手上有了血,喉咙里有了不属于人类的声音。她从这堂无常之课中懂得:失去是一种奇怪的充实;绝望清空了,就会变成对生命无止境的渴望。

>>内文选读

过去,我经常梦游。在晴朗的夜里,海豹吼叫着,在磷光闪烁的海浪里玩耍,我就爬出窗外,睡到马厩里。那些“野孩子”的故事在我听来并不稀奇;我有种感觉,我就是其中一员,不愿意说话,只想睡在地板上。

成为城市居民后,回归土地的热潮在我这里遇冷,我从未想过我会搬到怀俄明去住。但我还是来了,出乎我所料,我的梦游者世界也回来了。这并不是说我还在梦游(那样的躁动不安已经离我而去),而是说我和我内心动物之间的亲密关系恢复了。在农场工作和生活让我有了新的感受:我的手上有了血,喉咙里有了不属于人类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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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蕾特尔·埃里克,美国旅行作家、小说家、散文家和诗人,1946年生于加利福尼亚州圣巴巴拉附近的一个马场。经历挚爱离世后,她于1978年定居怀俄明,之后开始全职写作,《旷野的慰藉》留下了她对这片土地的记录和情感。她曾获怀廷作家奖、美国艺术文学院授予杰出散文、古根海姆基金会奖学金等多项殊荣。2010年,她被授予首届梭罗奖,这一奖项旨在致敬为自然发声的卓越作家,使她与后来的获奖者珍·古道尔、罗伯特·麦克法伦等人一道成为当代自然文学领域的重要声音。

动物向我们露出忠贞而不倦的脸庞,我们则用身体和文明生活的苦难给它们加上重负。它们让我们感到谦卑,而我们又傲慢地对待它们。我们是拯救彼此生命的同志。

我们今天早晨从泥坑里拉出的那匹马,白天里转眼就尥蹶子踢飞某个人;有牧羊犬不情愿去放羊,就有牧羊犬在给牛转场的时候带回来一头我们忽略了的小牛;我们刚刚救治完的一头小母牛退到水边,把新出生的小牛丢在边上不管不顾;夜里把我们安全带回家的马儿,第二天就踢了我们。类似的事情不胜枚举。

我们身上的固执、遮掩、木讷和热心与它们身上同样的品质相互碰撞。它们的出生和死亡与我们一样随机而充满变数,因为牧场是食物的生产者,我们把自己完全投入到养育的圣事中,也完全投入到吃其肉的圣餐仪式中。在这种奇特的伙伴关系中,我们发展出一种精简到极致的同情心,由坦率和尊重构成,严禁多愁善感。

西部人提防着“外来者”——城里人和大城市里的老油条,因为这些人对动物的态度太过傲慢。

“真不知道那些家伙怎么想的,会觉得自己比我的马更聪明,我倒是半点也看不出来呀,”一个牛仔跟我说,“他们可能喜欢牛排,但宰牛的时候让他们帮个忙,估计是万万不肯的。还有他们后院养的讨人厌的马,都给惯坏了。他们不像我们,又怕热,又怕累,又怕脏;所以,他们根本不知道为什么马不听他们使唤。”

动物的沉默无言具有空间般的净化特性:我们自由落下,挣脱大脑那些令人迷惑、精于计量痛苦的运转,转而直接做出反应。动物把我们带到当下:此时此刻,我们是谁,非曾经的自己,非银行账户所描述的我们。

在动物眼中,显而易见的不是丰富我们情感经历的装饰,而是我们内心深处的根基和现状:挑衅、恐惧、不安、幸福和平静。它们能够读懂我们下意识的痉挛和气味,我们对它们来说是透明的,因此也是一览无余的——终于,我们就是我们自己了。

和动物生活在一起,让我们重新定义了关于智力的概念。

马既可靠又顽皮。笨到让我们利用它们,狡猾到让我们措手不及。我们为其忠诚买单:它们可以很任性,难驾驭,钉蹄铁时充满威胁,在寒冷的早晨尥蹶子;反过来,它们会在牧牛时忙得不可开交,不是为了得到表扬,只是为了赶上一头小牛或抓住一头迷路的公牛所象征的单纯的荣耀。马群中的亡命之徒赢得了不祥的绰号——红色杂毛马,人称碎骨魔;栗色阉马,人称寡妇制造者。

牧羊人的马都变成了他们的闺蜜。你拿出饼干,它们就会把脑袋伸进马车,还吃狗粮。我认识一位羊倌,穿着卧室拖鞋和宽松裤子,整个夏天就这一身打扮,骑着他的骟马放羊,马脖子就随意拴根绳子,其他什么也没有。每天,他们一起野餐,吃羊倌准备好的午饭—各吃两个三明治,各喝一听啤酒。

比起马,狗更能接受生命的变动与急流。牧民用特殊品种的狗来管理牲畜。放牛人喜欢的赫勒犬,身材矮小,肌肉发达,脑袋宽大,一身蓝灰色的短毛。宽而深的胸部,让它们能够在短距离内快速奔跑,且给予它们更多的肺活量,以便在高海拔地区工作。它们赶牛出于本能,不是冲牛群吼,而是轻咬它们的脚后跟。

这些品种狗的神奇之处,还在于它们对人类的反应:我们不用喊出指令,轻轻说出方向就好,又因为它们取悦我们的坚定愿望,它们追着牛也可以被立马叫回来。

对这些狗来说,语言不是障碍,它们学习词汇非常快。我知道有几只狗还懂双语:它们听得懂西班牙语和英语。其他的狗也是记名字的天才。在一次轻装短途旅行中,我的狗学会了十匹马的名字,好多年里都还记得我那匹马和马名的发音。有一位朋友还教会他的牧牛犬跳上马鞍以便看清前方的牛群,狗真就一只前腿骑在马脖子上听候指令,然后才跳到地上,去把小牛带回来,或是让整个牛群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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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羊犬须比牧牛犬温和一些。绵羊容易受惊,天生怕狗。但狗要是接近小牛,母牛就会转过身去跟狗打架。要是凯尔皮犬、边牧和澳大利亚牧羊犬退缩,那是因为他们示弱了,学会了放低身姿,远离羊群的视线,实际上他们耳朵尖,长相俊,一张狼脸,因和郊狼长得像而令人害怕。他们的牧羊本能不过是对杀戮欲望的一种升华,靠近羊群的时候他们也会垂涎三尺地舔嘴唇。

我的狗,出生在一辆羊车下面,一只蓝色赫勒犬和凯尔皮犬的杂交犬,尾巴天生齐而短。他在牧羊点长大,跟着一条老狗在羊群周围转悠着就把本领学了。

在牧羊点的两年学徒期结束后,铁锈跟我回了家。他从来没有坐过车,一路上晕车晕得要死。到家后,更多的第一次在等着他:我冲厕所的时候,他就跑出门外;看见电视里的影像,他就试着去用舌头舔;听到电话铃响,他就跳到我的腿上,头往我胳膊下面扎。两岁生日的时候,他跟在一匹马后走了三百多公里,回到了他出生的那个山顶。

狗能读心,也能读地图。亨利三世的灵,追踪国王的马车,从瑞士追到了巴黎;还有一只狗,二战期间在战壕里找到他的主人。它们能预见来往,预知危险的到来。有个工头去世前的那个晚上,他那平时表现良好的蓝色赫勒犬行为怪异。整个下午狗都在极度不安地抓窗户,却拒绝走出门去。第二天,人们发现工头死在了自家的地板上,赫勒犬就站在主人的胸前,好像在保护主人那颗致命的坏心脏。

我们珍惜这些讨人喜欢的工作动物,但还是不太公平地藐视那些群居动物。动物学家康拉德·洛伦茨认为,面目模糊的畜群是最初形态的社会,与中世纪早期的城市相像:群体作为一道防御墙,保护个体免受入侵者的伤害。畜群是民主的,没有等级观念。

怀俄明土地宽广,足以容纳大部分的羊群。一千五百只羊的羊群,在山岭上就像一个水体在移动。在羊圈里管理它们就意味着与它们对抗:如果你从羊群中间往回走,它们会从你身边绕过去向前,就好像你是溪流里的一块石头。绵羊沿斜坡向上吃草,不像奶牛那样顺着斜坡向下吃草,就像冉冉升起的奶油块。

比起绵羊,奶牛的集群性没有那么强,牛群没有那么有黏性,没有那么能够自我管理。在长途跋涉中,它们都是单列走,要不就是走成一个边缘模糊的小群,每头牛都能转到不同的方向。放牛比放羊累,原因就在于此。

在这里,缺失掉的人类互动,可以通过与动物亲密接触得以弥补。它们花哨多变的生活跟我们相似,不完美的社会也是如此。它们打架,斗嘴,炫耀,做爱。我看到过一只发情的大角公羊,绕着一棵树追了母羊一个钟头。等追上了,骑上去,羊角却撞到矮树枝上,他掉了下来。母羊赶紧跟着一只追求她的年轻公羊跑了。我最后一次见到他们时,母羊正走向一片茂密的柳树丛,那只老公羊正穿过那片迷宫寻找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