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消费者唐女士最近计划到北京出差,她在飞猪App上搜索航班时,看到了一个按价格从低到高排列的选项列表。排在首位的选项标价698元,比第二个选项便宜11元。“作为消费者,没有理由不选更经济实惠的”,唐女士理所当然地选择了最便宜的选项。
唐女士的购票界面
在选中这个选项时,唐女士注意到了信息栏下端有一行小字:“延误无忧+¥61/程”。她以为这项服务要么已包含在总价内,要么可以在结算页面取消。但进入结算页面后她才发现,系统并没有提供取消“延误无忧”的设计。
唐女士对比后发现,“裸价”机票选项的实际价格更低
仔细核对价格明细后,唐女士发现698元的选项加上61元的“延误无忧礼包”,加上机建燃油费,再减去该选项提供的27元优惠,实付金额达869元。她退回重新选择709元的第二个选项,即使优惠较少,实付金额仅为819元——比选择“最低价”选项还要便宜50元。
“实际上我并不需要这些增值服务,”唐女士庆幸自己在付款前点开了价格明细,“我看到的最便宜的选项,并不是我真正想消费的最便宜的选项。”
“最低价”幻象:新套路下的普遍现象
唐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记者对各大在线旅游平台实测发现,将捆绑套餐包装为“最低价”置于显著位置的做法相当普遍。
消费者点击进入结算页面后,搭售产品被默认添加至订单,最终实际支付金额不仅高于页面展示的“最低价”,甚至常常高于折扣最低的“裸价”选项。
记者调查发现,平台通过这种“低价诱导”方式搭售的增值服务种类繁多,包括航空意外险、延误及退改补偿、接送机券、火车票券、租车券,甚至视频音乐会员等。
法律专家:这是规避监管的“新变种”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指出,这种“比价”界面是平台规避法律风险的搭售“新变种”。
自2019年《电子商务法》施行后,该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电商经营者搭售商品或服务,需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且不得将搭售项设为默认同意选项。此后,赤裸裸的“强制捆绑”大幅减少,但新的规避方式随之出现。
“因为第一个选项是带有搭售的套餐或者产品组合,它并没有作为默认勾选的选项,也并非只有这一个选项,所以它并不违反《电子商务法》的规定,”赵占领分析道,“但是这种做法在没有以醒目的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的情况下,又按照价格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列,可能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
信息量有限的标注可能会让消费者产生理解偏差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芦云表示,这种方式虽然表面上看做出了提示,但它通过迎合用户“比价”的消费习惯,将消费者本不想购买的附加服务隐蔽地嵌入其中,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如果说原来的‘默认勾选’和‘无法取消’属于强硬的手段、明显的操作,那么现在这种做法更加柔和,”芦云分析道,“但它实质上还是对消费者没有起到充分的告知和保障义务。这种标识并没有明确区分‘裸价’和‘套餐价’,是一种很典型的以低价诱导的方式实现捆绑销售。”
平台逻辑与行业困局
一位在线旅游平台从业者坦言,尽管行业在“明确且显著提示”“减少不知情和误触”等方面有所改进,但“搭售”本身与盈利挂钩,平台很难彻底割舍。“用户使用平台是免费的,而平台本身要遵循商业和市场逻辑,所以这种价格排序,也就是把这个套餐包装成‘最低价’选项,也正是出于这种逻辑。”
然而,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服务经济与互联网发展研究室副主任黄浩并不认同这一说法。在他看来,用户免费使用的这些平台完全可以通过广告等合法渠道获取收益,但通过诱导用户消费的方式实现盈利显然不合理。
黄浩指出,由于这种新型捆绑销售行为在认定和取证上存在难点,消费者往往因维权成本高、性价比低而放弃追究,这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平台此类行为的泛滥。
消费提醒:如何避开“低价幻象”
面对日益隐蔽的搭售手段,消费者应当如何保护自己?
仔细阅读价格明细:
芦云提醒,消费者在平台购票时应多留心,避免在匆忙的点击中进入“低价幻象”。在最终支付前,务必点开价格明细,确认每一项费用的构成。
区分“裸价”与“套餐价”
注意识别平台是否明确区分了单纯票价与含增值服务的套餐价格。真正的低价应该是剔除非必要服务后的“净价”。
善用比价工具
可以同时在多个平台查询同一航班价格,有时不同平台的定价策略会揭示出“最低价”选项的真实成本。
保留证据
如发现被误导消费,及时截图保存证据,可通过12315平台或当地消协进行投诉。
监管挑战与未来展望
芦云坦言,由于如何在页面设计和用户体验等主观因素中界定是否属于“隐蔽”、是否构成“诱导”,在法律实践中尚存在模糊地带,这为行政监管提出了新挑战。
“从监管部门的取证、包括处罚的依据来讲,可能也需要更进一步地斟酌和提高,”芦云表示,“因为相当于从1.0时代‘进化’到了2.0时代,这里边新的认知、新的法律的适用,实践中还要进一步打磨。”
黄浩认为,最终,在线旅游平台订票过程中的搭售“顽疾”,将在监管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互联网行业的良性发展中被逐步消除。而平台企业唯有真正尊重用户的选择权,才能长远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与尊重。
来源 | 中国之声
编辑 | 李星彤
校对 | 聂行
责编 | 张可
审核 | 李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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