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西宁12月26日电 (记者况玉)记者从12月26日召开“十四五”发展成就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青海省司法厅专场获悉,为着力推进开门立法,拓宽公众参与渠道,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确定青海省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通知》,设立了首批25个省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推动社情民意直接反映到立法全过程。

健全党领导立法的工作机制方面。青海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省委确定的重大立法事项、立法工作中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问题,以及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重要立法项目草案,均及时按程序向省委请示报告,确保立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完善社会参与立法机制方面。着力推进开门立法,拓宽公众参与渠道,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确定青海省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通知》,设立了首批25个省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推动社情民意直接反映到立法全过程。同时,加强与省政协的立法协商,广泛听取政协委员、立法协商智库专家的意见建议。

推进“小切口”精细化立法方面。转变立法理念,探索“小切口”“精细化”立法,是青海行政立法机制创新的一大亮点。青海省摒弃“大而全”的立法思维,聚焦特定领域、特定问题,坚持“有几条立几条”,以“小而精”的思路提升立法精准度和实效性,突出青海特色。其中,《青海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管理条例》成为新修订的反间谍法施行后,全国首部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省级地方性法规,针对性与操作性极强,为维护国家安全贡献了青海智慧;《青海省法律援助若干规定》遵循务实管用原则,采用“少而精”模式,不再重复法律援助法已明确的内容,而是结合青海实际,重点细化经济困难标准认定、法律援助范围、法律服务资源跨区域调配等内容,体例上不设章节,条文简洁明了,切实增强了法律援助服务的可及性。

下一步,青海将继续深化立法工作机制创新,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新质生产力发展、依法行政、民生保障等需要,持续提供高质量制度供给,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吸纳民意、汇聚民智,提升立法的透明度和公众认同感。坚持推进特色精细立法,不断提升行政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