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ST长药(300391)12月26日晚间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超7亿元、虚增利润总额近1.7亿元,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股票将于12月29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告知书》认定,公司2021年至2023年通过子公司长江源制药、新峰制药虚构销售业务,制作虚假入库单、出库单等方式,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1,532.38万元、28,373.66万元、23,363.46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比例为9.12%、17.57%、19.51%;同期分别虚增利润总额5,640.14万元、6,337.52万元、4,370.5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5.62%、88.23%、6.42%。此外,公司2022年因对长江伟创中药城交易中心工程项目未合理确认损失,额外虚增当年利润总额455.2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34%。

上述连续三年财务造假行为,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2条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后续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触及相关情形,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经查明,财务造假的主要源头为公司2020年收购的子公司长江星医药及其下属企业。长江星原实际控制人罗明在收购后继续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全面负责经营管理,决策实施了下属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公司时任董事长、财务总监、独立董事等15名相关责任人员因未勤勉尽责或直接参与造假,被证监会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拟对公司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罗明处以50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杨正辉、郭晓伟、李金凤等3人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对韩庆凯处以250万元罚款,对罗飞等4人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李萱等3人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张涛、邓远军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其中,杨正辉因违法情节较为严重,拟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年度虚增营业收入(万元)占披露营收比例虚增利润总额(万元)占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比例额外虚增利润(万元)202121,532.389.12%5,640.1435.62%202228,373.6617.57%6,337.5288.23%202323,363.4619.51%4,370.506.42%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