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机动车
已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要是再加上故意遮挡号牌
那就是错上加错!
近日,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处了
多起无证驾驶、故意遮挡号牌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一
12月16日下午16时许,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解放大道执勤执法时,发现李某某骑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同时车号牌上还“戴着”一个口罩,民警将其引至安全区域,要求其将车牌上的口罩摘下,发现该车号牌为桂D03**Z,并要求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李某某表示自己没有驾驶证。经进一步核查,李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民警对李某某无证驾驶、故意遮挡号牌、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案例二
12月22日下午16时许,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义洲大道大广场红绿灯路段执勤执法时,发现一辆摩托车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随即将其引导至安全区域时,还发现有贴纸将车号牌挡着,其车号牌为桂D07**T,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等证件,驾驶员甘某某未能出示。经进一步核查,甘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民警对甘某某无证驾驶、故意遮挡号牌、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案例三
12月22日下午16时许,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义洲大道执勤执法时,发现一辆摩托车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头盔并且车号牌上还“戴着”口罩,民警将其引导至旁边安全区域,要求其将车牌上的口罩摘下,发现该车号牌为桂D69**T,同时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驾驶员周某某表示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进一步核查,确认周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民警对周某某无证驾驶、故意遮挡号牌、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案例四
12月24日上午10时许,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义州大道执勤执法时,发现一辆两轮摩托车车号牌上“戴着”口罩,并且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头盔,随即民警将驾驶员引导至旁边安全区域,要求其将车牌上的口罩摘下,发现该车号牌为桂DB5**F,同时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期间驾驶员钟某某闪烁其词,经进一步核查,钟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民警对钟某某无证驾驶、故意遮挡号牌、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对其行处罚。
交警温馨提醒
在开车过程中要遵守交通规则
不要为了自己一时的便利耍小聪明违法
最重要的是为自己的生命负责
另外有驾驶能力不等于有驾驶资格
无证上路不受法律保护
所以在未取得驾驶证前
千万不要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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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李国民 孟远航
编 辑:石桂晖
校 对:高石萍 钟嘉宁
素材来源: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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