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军事网站《战区》12月25日报道称,一艘普通的中国商用货轮的甲板上竟陈列着疑似集装箱式导弹发射单元、雷达设备和近防炮等武器装备系统,并称其为“模块化武装商船”。这直接引发了国外网友舆论热议,有部分称,“我们这下麻烦大了”,毕竟此商用船舶不仅运载货物,还是“浮动导弹基地”,可以出其不意发动袭击;也有部分表示,其展现了中美在“军备创新、海上战略”等方面的新博弈。要知道,中国目前拥有全球最大的商船队,总吨位超过2亿载重吨,即使有1%船舶拥有“武装平台”,也能重塑地区海上战略格局。
其实,“模块化武装商船”本质上是外壳民用、内核军用,其军用体现在集装箱式发射器上。早在6月10日,美国总统特朗普视察美军位于北卡罗莱纳州的布拉格堡基地时,就观看了新型装备集装箱式发射器(集装箱导弹)打击情况。该集装箱导弹与美国陆军的M270多管火箭炮以及M142“海马斯”火箭炮系统相似,共享同样的模块化发射系统。由于采用了通用发射模块,该集装箱导弹可以发射227毫米制导火箭弹和战术导弹如ATACMS和PrSM。
图3“海马斯”多管火箭炮系统(IC photo)
据新华网2024年2月2报道称,集装箱武器系统就是一个潜力巨大的“火力盲盒”,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和隐蔽性,能够快速部署、进行远程打击。其可以容纳更多武器系统,用来应对不同层面的威胁。例如,一些国家生产的集装箱远程火箭炮系统,就可以填装不同口径的火箭弹,对不同目标有针对性地进行打击。此外,反无人机系统也在朝这个方向发展。美国空军研制的“雷神”高功率微波武器、英国“火星”公司2023年7月发布的一体化反无人机作战系统、德国研制的AARTOS反无人机作战系统等,都“收纳”在集装箱中。
图4以色列“劳拉”集装箱短程导弹反射系统(资料图)
一些激光武器和电子战武器,同样展现出对集装箱的“热衷”。以色列研制的“铁束”激光武器系统、俄罗斯“佩列斯韦特”激光武器系统等都“寄身”于车载集装箱中;2022年,美国海军启动的“电磁机动战模块化套件”项目,主要就是研制一种可用标准集装箱部署的电子战装备。这种将发射模块、战斗指挥模块、后勤保障模块等各模块被集成在集装箱内,能搭载在水面舰艇、铁路列车、公路车辆等多种平台上,契合了战时快速补充大量作战平台的需求。
图5俄罗斯很多年前就曾推出“俱乐部-K”的集装箱导弹系统(资料图)
图6俄罗斯“口径-K”集装箱武器发射系统(资料图)
战时,对作战平台的需求量会激增,即“一个平台干很多事”,而“集装箱武器+民用车船”的方式,可“即插即用”地在短时间补充大量作战平台,满足对火力、防护力的需求;集装箱武器还可混迹于普通集装箱之中,使攻击更加隐蔽突然。当然,集装箱武器也并非全是优点。首先,集装箱武器的防护力较弱。集装箱武器体积较大,会影响舰船甲板利用效率。虽然搭载到舰船甲板上能为舰船提供额外的火力或防护力,但由于其体积较大且较重,占据一定的甲板面积,这种空间的挤占,会影响舰船上其他武器装备如战机的运用。
图7芬兰集装箱化后的NEMO120毫米迫击炮系统
即使如此,集装箱武器凭借不挑“坐骑”、成本较低等特点,仍有可能成为未来战场上的“火力放大器”。与美西方的“高效配置”不同,中国集装箱武器的研制则遭到了“指责”,据外媒此前消息,早在2021年,美国海军学院斯托克顿国际法中心的一份报告就指出,中国的集装箱导弹进驻商船可能违反海战规则。该报告承认在公开征用民用船舶作为军用并加以军事指挥的问题上,并不存在法律障碍,但仍旧借机炒作中国可能利用商船进行秘密军事行动的假象。
简单地来说,美方通过炒作“中国威胁论”尤其热衷于炮制各种“解放军改装民船用于军事行动”的谣言,鼓吹美国政府应对中国航运企业“重拳出击”、加大制裁力度。美国华盛顿自由灯塔网站就曾报道称,中国正在研发可以从集装箱发射的远程巡航导弹,这种伪装性极强的武器可以把货轮变成军舰,把商业港口变成导弹基地。但专业人士称,这种报道臆想成分太大,违背了基本的军事常识。复旦大学海权研究专家杨震在受访时表示,所谓集装箱导弹,不过是巡航导弹的模块化发射设计方案。
杨震指出,从技术操作角度看,集装箱导弹只是解决了外形伪装问题,却很难隐藏导弹的红外辐射信号,也解决不了海外运输和靠港等国际法问题。“美国一些学者的言论确实够有想象力,但夸大了集装箱导弹的伪装能力,低估了现代侦察装备的侦测能力,不知道是常识问题,还是立场问题。”所以,关于美媒此次报道的中国商用货轮,有不少军事观察人士认为,这艘船可能是一次“概念验证”的尝试,目标并非远洋突击,而是围绕近岸火力支援、区域拒止展开的实验平台。
图8美国核潜艇前指挥官汤姆·舒加特所谓的“中国货轮集装箱装满导弹、潜入并袭击美国港口”言论堪比“军盲”,令人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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