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一职的空缺,总会引发法学界乃至整个社会的高度关注。2025年11月28日,马怀德正式出任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却仍在名义上保留着法大校长的头衔,这种"名兼实缺"的状态,让外界不禁回想起十六年前那类似的一幕——2008年11月7日,徐显明从法大调任山东大学校长,直到2009年2月19日黄进接任,中间整整103天的过渡期,徐显明同样是在名义上继续兼任法大校长。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而相似背后往往隐藏着结构性原因。为何一所以法学教育为立身之本的顶尖学府,其校长更替会如此牵动人心?为何每一次人事变动都显得如此审慎而漫长?这背后折射出的,是中国政法类高校在当代高等教育体系中独特的生存逻辑与治理困境。
法学教育本质上是一种关于规则与权力的学问,它既需要学术的纯粹性,又无法回避现实的政治性。中国政法大学作为"五院四系"这个法学教育"豪族"联盟中的领头羊,其校长人选早已超越了一般高校管理者的范畴。这个位置需要的不仅是一位优秀的学者和管理者,更需要一个在法学界拥有足够威望、在政法系统具备相当人脉、在意识形态领域经得起考验的复合型人才。这种多重标准叠加之下,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池天然就变得极为狭窄。马怀德能够在法大校长任上深耕多年,正是因为他某种意义上完美契合了这些苛刻的条件——既是行政法领域的权威学者,又在多部法律起草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更在多个国家级智库担任要职。这样的"全能型选手",在法学界本就是凤毛麟角。
更深层的难题在于,法大内部的可能人选要想出线,似乎首先要摆脱"学术强则行政弱"的内部怪圈。按照常规逻辑,一所大学校长的更替,内部提拔应是首选路径,既能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也能激励中层干部。但在法大,这种路径依赖常常面临严峻挑战。法学研究的精细化分工,使得顶尖学者往往深耕于某一具体领域,无论是刑法学、民法学还是宪法学、法理学,这些领域的著名学者虽然声望卓著,却未必具备管理一所综合性政法大学的宽阔视野与政治智慧。而长期浸淫于行政事务的管理者,又容易在学术上逐渐疏离前沿,失去法学界的话语权。这种内在矛盾,使得法大内部虽然人才济济,但真正能够"双肩挑"的候选人却并不多,即使有,也往往在内部的互相掣肘中难以脱颖而出。十六年前,最终选择从武汉大学"空降"的黄进来接掌法大,而非从法大内部直接提拔,即有这个原因。
当前的时间节点也让这次校长遴选变得格外敏感。2025年正处于"十四五"规划的收官阶段,全国高校都在为下一轮"双一流"建设周期进行战略布局。法大作为法学领域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其校长的战略眼光直接关乎学校未来五到十年的发展走向。马怀德调任人大校长这一人事安排本身,就暗含了高层对法学教育资源重新配置的深层考量。在这种背景下,新任法大校长不仅要承前启后,更要能准确领会和贯彻上级对法学教育的新定位、新要求。这种超越校园本身的政治敏锐性,进一步压缩了候选人的选择范围。
外校空降之所以成为最大可能,尤其是"四系"所在高校的常务校领导被视为热门人选,恰恰是因为这种模式能够带来双重优势。所谓"四系",指的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和吉林大学的原法学/律系,这些学校的法学院不仅学术积淀深厚,更重要的是它们嵌入在综合性大学之中,其管理者往往具有更宏阔的学科视野和更灵活的治理经验。理论上,一位来自"四系"的常务副校长或党委副书记,既在法学界拥有足够分量,又因长期参与综合性大学管理而具备协调多学科、处理复杂关系的能力。这种"法学背景+综合大学管理经验"的组合,恰好弥补了法大内部候选人的短板。更重要的是,从"四系"调任,能够维持"五院四系"这个精英共同体内部的人才流动,保持中国法学教育顶层架构的微妙平衡,避免某一派系过度强势。
然而,即便空降路径看似清晰,实际操作中的阻力同样不小。法学界的学派之分本就微妙,刑法学界的"北高南马"、宪法学界的不同路径……这些学术上的"门户之见"虽然表面不显,却在关键时刻影响着人选的认可度。任何一位来自"四系"的候选人,都必然带着原校的学术烙印和管理风格,能否与法大现有的生态有机融合,能否获得法大资深教授群体的内心认同,都是未知数。此外,法大作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其校长任命需要经过复杂的组织程序,包括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教育部党组审议、中央组织部备案等多个环节,每一步都需要充分的时间来酝酿和协调。而法大自身的特殊地位,又使得相关部委、政法系统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参与意见,这种多部门博弈无疑进一步拉长了遴选周期。
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是,当前中国法学教育正处在一个转型变革的关键期。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法学教育不再局限于培养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传统法律职业人才,而是扩展到了纪检监察、国际合作、数字治理等全新领域。法大作为法学教育的"国家队"和“最高学府”,其校长必须能够引领这场变革,既要守住法学教育的政治底线,又要推动学科交叉创新,还要应对人工智能对法律职业带来的冲击。这种面向未来的战略要求,使得决策者不得不更加审慎,宁可让位置暂时空缺,也不愿仓促做出可能在未来数年中被证明是失误的决定。
从徐显明到黄进,再到马怀德,法大校长每一次更替都伴随着法学界格局的微妙调整。这种调整之所以显得缓慢而艰难,正是因为它早已超越了一校一院的人事变动,而是整个中国法学教育顶层设计的缩影。在这里,学术的逻辑、政治的逻辑、管理的逻辑与历史的逻辑相互纠缠,任何一个决策都需要在多股力量的拉扯中寻找脆弱的平衡点。马怀德留下的不仅仅是校长办公室那把钥匙,更是一个在法学界、政界、学界都拥有广泛影响力的庞大网络,以及一个在复杂环境中游刃有余的治理范式。要找到能够真正"接替"而非仅仅"接任"的人选,需要的不仅是慧眼识珠,更需要时机与耐心的巧妙配合。
法大校长的难产,本质上是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对法学教育领导者极高要求的体现。这个位置需要的不是一位简单的管理者,而是一个能够在党、政、学、社之间穿针引线的"界面人物"。在全面依法治国进入新阶段、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新课题的今天,这个人选的分量只会越来越重。外界看到的"暗潮汹涌",实则是决策层在多重约束条件下进行的精密计算;所谓的"仍未可知",恰是对这一职位极端重要性的慎重回应。当年103天的等待,最终迎来了武大黄副校长的空降;如今面对更加复杂的内外环境,这场等待或许会更长,但或者也唯有如此的慎重,才能确保法大这艘法学教育的旗舰,能够在未来的风浪中行稳致远。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