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号12月25日披露了一起案件详情。北京市东城区一名无业男子翟某,在母亲去世后隐瞒不报,持续冒领其养老金长达两年多,最终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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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某与母亲刘某共同生活,2022年4月,刘某在河北三河市病故并火化安葬。失去经济来源的翟某动了歪念,未向北京市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报母亲死亡。从2022年5月起,他每月持母亲存折领取养老金
2024年6月,因刘某超过12个月未进行养老金资格认证,社保中心暂停发放其养老金。街道工作人员多次联系翟某办理认证,翟某并未坦白,反而伪造了母亲于2024年8月死亡及火化等虚假证明材料。社保中心在核查中发现异常,随即报警。2025年1月,翟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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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翟某在两年多时间里共骗取养老金16万余元,全部用于个人日常消费。2025年3月底,检察机关对其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翟某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数额巨大。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法院依法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三万元,并责令其退赔全部违法所得。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周浩指出,参保人员去世后亲属应及时申报并办理待偶终止手续。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法律解释明确,以欺诈手段骗取社会保险金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行为。翟某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参保人员权益,也破坏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公平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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