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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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成都12月26日电 记者杨傲多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发布《四川法院仲裁司法审查工作报告(2021—2025年)》,介绍过去5年四川法院仲裁司法审查工作的总体情况。5年来,四川法院新收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以及受理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申请认可和执行港澳台地区仲裁裁决案件共计2121件。 报告显示,2021年至2025年,四川法院新收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共计689件,案件收案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审结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共计627件,结案与收案数量比(以下简称结收比)为91%;新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类案件共计1426件,收案数量波动上涨;审结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类案件共计1284件,平均结收比为90.04%,案件体量和结案效率整体呈波动上升趋势。 5年来,四川法院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呈现三大特点:一是商事仲裁案件及仲裁司法审查案件领域分布日趋多元化,从传统房地产交易、建设工程、买卖合同等领域逐步向互联网与数字经济、股权投资、金融、国际贸易、知识产权、新能源等领域扩展,反映出仲裁作为纠纷解决方式的应用日益广泛,同时,司法监督仲裁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二是地域分布呈现高度集中,成都法院审理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在总量中占比接近六成,既体现了成都的辐射引领作用,也折射出全省仲裁司法审查资源与需求分布存在一定的不均衡。三是从处理结果来看,仲裁质量处于较高水平。近5年,四川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撤裁率仅为1.9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四川法院确认仲裁协议无效或不成立的案件为65件,占比10.37%,同样处于低位运行状态,既体现了仲裁质量的不断提升,也反映出法院秉持支持仲裁的司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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