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发布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5—2026年 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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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情况和淄博市空气质量会商结果,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12月28—31日期间,淄博市将出现一次污染过程。为做好污染应对工作,全市于12月26日1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2月28日1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请各区县(功能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有关责任单位按照《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及各区县(功能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部门专项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发布信息,落实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等应急响应措施。

应急响应期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有关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各区县(功能区)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并于每天下午16:00前将应急响应情况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直至应急响应终止。

注:各区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联系电话:

张店区:2830848;淄川区:5181488;博山区:4252684;

周村区:6458020;临淄区:7184544;桓台县:8182219;

高青县:6951135;沂源县:3248934;高新区:3580477;

经开区:7870081;文昌湖:6030028。

淄博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26日

来源: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