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27日讯近日,一面鲜红的锦旗被送至青岛海事法院立案庭。送来锦旗的青岛某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下称货代公司)员工张女士对着法官连声道谢。就在几天前,一起险些导致高额损失的海事纠纷,在立案庭的全力调解下圆满解决,为货代公司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
时间回到11月27日下午,立案诉讼服务大厅里,张女士神色焦急。她所在的公司作为发货人,因受托方代办订舱业务公司的资金运转出现问题,导致海运提单被某国际物流公司(下称物流公司)扣押。双方多日协商未果,而最关键的是——货物已驶向目的港,将于12月6日抵达。“如果拿不到提单,无法及时提货,滞箱费、堆存费每天都会叠加,损失不堪设想!”张女士的话语中充满了紧迫感。收到海事强制令申请后,立案庭法官薛稳山迅速审查材料,并向张女士释明海事强制令申请书、担保函以及关键证据材料等方面的要求,指导其在短时间内对申请材料进行修正、补齐。然而,常规的强制令程序需缴纳费用、提供担保,并经过审查、合议等程序,耗时较长,很可能无法赶上货物到港节点。薛稳山敏锐地意识到,此案具有紧急性和调解可能性,决定在立案审查阶段即启动先行调解。捋清纠纷过程和争议焦点,立案庭法官助理权文韬第一时间联系了扣押提单的物流公司,向其核实提单签发流转情况,释明非法扣留提单的法律后果,并要求其及时提交答辩意见及扣留提单合法性的证据材料。起初,沟通成效渐显,11月28日晚,张女士与权文韬联系,称双方有望和解。但三天后,事情又陷入僵局,物流公司突然沉默,和解进程中断。
权文韬并未放弃。他再次主动致电,深入倾听物流公司诉求。原来,对方坚持要求由货代公司的受托方一次性直接清偿所有欠款。面对案件中复杂的三角债务和物流公司较低的应诉意愿,法官薛稳山提出了“由申请方代为支付其委托出运货物所涉提单项下相关海运费”的解决方案。货代公司为解燃眉之急,当即同意。关键点落在了物流公司身上。权文韬连续多次电话沟通,耐心释明海上货运代理纠纷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详细分析其继续扣单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与诉讼成本。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最终,在12月5日即货物到港的前一天,物流公司接受了调解方案,将提单交付给张女士。12月6日,货物准时到港并被顺利提取,所有潜在损失得以避免。张女士在发给权文韬的微信中激动地写道:“感谢法院发挥的关键作用!通过立案审查环节的先行调解化解双方纠纷,不仅为我们节省了海事强制令的申请费,更避免了货物到港后可能产生的系列高额费用,处理得太棒了!”
闪电新闻记者 钱炜 通讯员 张超 娄雅灵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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