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牵动全网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正式出炉!12 月 27 日,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网站对外公布了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较大坠落事故的详细调查报告,这起发生在 2025 年 7 月 23 日的悲剧,最终造成 6 名大学生遇难、1 名教师受伤,被官方认定为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而报告中披露的事故原因与追责结果,更是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据报告还原,当时东北大学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的 55 名师生,按照实习计划进入中金内蒙古矿业选矿厂三系列浮选车间开展现场学习。然而谁也没想到,10 时 24 分,师生们站立的 1# 浮选机浮选槽上方格栅踏板突然发生脱落,1 名带队老师和 6 名学生瞬间坠入浮选槽内,最终因矿浆淹溺窒息身亡。经调查确认,事故排除了中毒、灼烧和机械伤害等因素,核心问题出在设备与管理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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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的直接原因令人揪心:事故区域的格栅踏板尺寸小于设计标准,加装的支撑槽钢焊接方式根本不符合承重钢结构的焊接要求,再加上焊缝长期处于潮湿环境中锈蚀严重,早已埋下安全隐患。而更关键的是,现场师生偏离了安全路线聚集在作业平台,人群荷载超出了槽钢与主梁连接处焊缝的承载极限,多重因素叠加导致了踏板突然脱落的惨剧。

如果说直接原因是 “硬件缺陷”,那么间接原因则暴露了多方的 “责任失守”。报告明确指出,事故发生单位现场安全管理粗放混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明显漏洞,隐患排查治理完全流于形式,就连选矿厂建设期间的管理也极不规范;另一方面,实习带队教师风险意识淡薄,制定的实习安全预案缺乏针对性,无法应对现场突发情况;此外,相关单位存在违规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工程等问题,督导检查和监管力度严重不足,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而相关监管部门也未能有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统筹安全和发展存在失衡,监督管理失察,未能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作用。

事故发生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多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提级调查,并聘请专业专家参与其中,自治区纪委监委也同步开展了问责调查。经过严谨调查核实,报告最终建议对 42 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中金内蒙古矿业有 4 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新巴尔虎右旗应急管理局原局长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也已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同时,中金内蒙古矿业被依法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中金集团、东北大学、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被责令分别向其上级部门作出书面检查。

报告最后特别强调,安全生产容不得半点侥幸。监管部门必须严格落实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深入推进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企业要深刻汲取这起悲剧的教训,举一反三,持续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金属和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建设项目更要提高建设运营标准;与此同时,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与高校也必须深化实习安全管理,完善针对性的应急预案,真正把实习学生的安全保障落到实处。

6 条年轻生命的逝去,给多个家庭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也为所有涉及实习实践、矿山生产的单位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没有 “旁观者”,只有各方都拧紧责任链条,从设备质量、管理制度、监管落实到人员培训等各个环节筑牢安全防线,才能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这既是对逝者的告慰,也是对生命的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