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独居的上海46岁蒋女士突发脑溢血离世以及在她身后事发酵出的诸多敏感问题,迅速攀上全网热搜,连日来引发网友的热议。
原来,这位蒋女士未婚未育,父母也早已过世,因为病情突然恶化,更没来得及立下遗嘱。听说在抢救过程中,蒋女士就已遭遇麻烦。脑溢血手术需要家属签字,没有直近亲属的她只好让远房表弟帮忙。可随后,蒋女士病情突然恶化失去意识,无法自行支付医疗费,最后也只能由这个表弟和蒋女士所在公司先帮忙垫付。
不幸的是,蒋女士最终还是离世了。葬礼怎么办、墓地谁来买,又遇到了新的难题。远房表弟吴先生和蒋女士的生前好友都希望用其遗产,为蒋女士举办一场追思会并购买墓地。但是根据我国法律,在没有遗嘱和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蒋女士的遗产依法将收归国家所有,由民政部门作为“遗产管理人”接收。民政部门表示,吴先生买墓地可以提出书面申请,但是墓地每年的维护费用,需要吴先生负责。
无独有偶,港娱知名艺人80后张柏芝日前在一档真人秀节目中面对镜头袒露心声——
遗嘱我早就叫律师写好了,遗照和丧礼上要放的歌曲都选好了,寿衣备下中式和西式共三套。之所以要这样,就是因为孩子们还小,所以才要安排好,免得我哪天突然走了,他们为钱扯皮。
按照我们国人的固有观念,生前是绝对避讳谈及生死的。即使立遗嘱,也要在病入膏肓的时候,而非是活蹦乱跳的时候。可是,我们不要忘了,明天和意外,真不知哪个会先来!未雨绸缪和早做打算,即在自己身体健康和头脑清醒的时候,立下遗嘱会更加真实合情合理,也才愈发显得尤为重要。
就比如,上海蒋女士的身后遗产都不能“丝滑”地给自己买一块墓地,或将面临“死无葬身之地”的尴尬。而远房表弟忙前跑后却难以从遗产中获得一定的合理经济补偿,这貌似有些不近人情。中国人是最讲求人情味儿的,但在法律面前,却要无奈受限。
所以,上海这位蒋女士遗产归公一事,是否也给我们的健康群体提了个醒呢?以此为鉴,大家该如何立遗嘱或规划“身后事”呢?
这里我要强调一点,不仅是未婚未育的单身人士可能面临蒋女士的问题,其实,离异、丁克、失独或有子女的家庭等群体,只要去世时没有法定继承人和遗嘱,都可能面临和蒋女士同样的困境。
说来说去,提前订立遗嘱就是关键。在人间清醒时分立下遗嘱,明确遗产范围、遗产管理人,以及财产分配方式。这其中,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比较容易,但也会因保管不善而丢失。建议大家优先选择公证遗嘱,公证机构会出具遗嘱公证书。
当然,也有人会说,归公就归公呗,反正也是取之于国而用之国,不会在意的。那这就另当别论了!
当下,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和少子化,未来如蒋女士的遭遇肯定不会是个例。为此,我们该做的事情还是趁早为好,您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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