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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导报综合报道 蓝白民代分别提案对赖清德启动弹劾案程序,台民意机构昨天(26日)开会并表决,在野挟人数优势确定期程,其中安排二次审查会邀请被弹劾人列席说明;赖清德若接受邀请出席说明,将创“宪政”首例。至于赖若赴民意机构要坐在哪,其实议场内一直都保留“特别席”。

台行政机构卓荣泰宣布不副署“财划法”后,国民党团、民众党团分别宣布对赖清德启动弹劾案程序。台民意机构昨通过弹劾案相关事务及时程,于明年1月14日、15日办公听会,听取社会公正人士意见,并于1月21日、22日以及5月13日、5月14日办审查会,邀请赖清德列席说明。

明年4月27日办听证会,邀请台当局行政人员及社会上有关系人员出席表达意见与证言后,由民代询问。最后于明年5月19日进行弹劾案投票。

回顾过去,台湾地区领导人直选后,除李登辉曾到“国民大会”做报告外,在冻结“国民大会”后,陈水扁、马英九、蔡英文均未至台民意机构做报告。

虽未有前例可循,但根据“议场规则”第7条规定,“贵宾莅临发表演讲时,设特别席”,而该位子就在台民意机构负责人韩国瑜的左手边,且若审查会时,赖到场,将会由中山南路正门进入,接着穿过中庭至议场,签名后直接到特别席入座。

另根据“宪法”增修条文规定,台民意机构对台湾地区领导人提弹劾案,须经全体民代2分之1提议、3分之2以上决议,声请“大法官”审理。进入“宪法法庭”审理,经“大法官”现有总额3分之2以上同意后,弹劾案成立,被弹劾人即解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