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生态环境管理遇见营商环境优化,会擦出怎样的火花?上海各区生态环境部门正用创新实践给出答案。
从审批“减法”到监管“加法”,从智慧执法到信用赋能,一系列务实改革让环保要求转化为发展助力,让监管与服务同行。
即日起,我们将陆续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生态创新实践】系列案例,一起见证上海如何以更智慧的治理、更有温度的服务,护航企业绿色发展,书写高质量发展中的“绿色答卷”。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区域营商环境,长宁区生态环境局聚焦辐射安全许可领域,积极探索行政审批制度创新。依据市级相关规定,针对销售、医疗使用ⅲ类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业务,推行 “告知承诺制” 审批模式。该模式允许信用良好的申请人以 “一纸承诺”替代“一摞证明”,简化申请材料,将审批重心从“书面审查”转向“信用核查”与“事后监管”。自2024年8月正式施行以来,已高效办结25件告知承诺审批事项,实现即申请、即受理、即决定,大幅压缩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通过建立健全“审批-监管”双向衔接机制 ,强化事后核查与信用约束,确保了“放得开、管得住”,有力推动了政务服务从 “材料审批”到“信用审批” 的转变。
一、工作背景
深化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服务效能的关键举措。在辐射安全监管领域,传统审批模式存在材料较多、流程繁琐、时间较长等问题,影响了医疗机构、中小科技企业等单位的办事效率。为切实解决痛点,长宁区生态环境局主动选择该高频事项作为突破口,旨在通过制度创新,简化前端审批,强化事后监管,探索建立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审批服务新机制。
二、主要做法
一是重塑审批流程,实现“信用承诺”替代“证明材料”。严格依据《上海市销售、医疗使用ⅲ类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试行)》,明确告知承诺制的适用范围、条件、流程和监管要求,确保改革于法有据、标准统一。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常规审批程序或告知承诺方式。选择告知承诺的,在充分知晓许可条件和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只需提交签字盖章的《告知承诺书》及核心必备材料,即可免于提交部分以往需反复提供的证明材料。审批部门经形式审查后,认为承诺符合规定,即可当场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最大程度压缩企业等待时间,实现立等可取。
二是强化审管衔接,构筑“放管结合”闭环体系。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后,第一时间将申请人承诺内容、许可信息等通过内部平台推送至执法监管部门,确保监管及时介入、无缝对接。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后2个月内,监管科室须对申请人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核查中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或存在违反辐射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并予以相应行政处罚。同时,将失信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筑牢改革风险防线。
三是优化服务体验,推动“被动审批”转向“主动服务”。通过政务服务窗口、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多渠道,广泛宣传告知承诺制的政策内容、适用条件和便捷优势,引导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积极选用。编制并发布通俗易懂的办事指南与承诺书范本,明确告知申请人需要符合的条件、承诺的内容,以及违诺的责任,降低企业理解与操作成本。
三、工作成效
(一) 审批效率显著提升,企业获得感增强
自2024年8月实施以来,告知承诺制已成功办理25件辐射安全许可业务。通过信用承诺替代部分证明材料,申请材料得到精简,审批环节大幅压缩,实现了从“来回跑、反复交”到 “承诺即办、当场拿证” 的飞跃,有效降低了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成本与时间成本,获得了申请单位的普遍好评。
(二) 监管理念深刻转变,信用价值凸显
改革推动监管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监管方式从“重材料审核”向“重信用核查与行为监管”转变。以企业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审批监管模式初步建立,守信激励作用得到发挥,强化了企业的诚信意识和主体责任。
长宁区生态环境局推行的辐射安全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是一次以信用建设为抓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创新的有益探索,推动了政府治理理念从“重审批、轻监管”向“重信用、强监管”转变。
供稿:局法规处 长宁区生态环境局
编辑:张玉洁
上观号作者:上海环境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