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湖南频道
近日,邵阳市大祥区消防救援大队在火灾事故调查中发现:辖区某民房起火事件,系装修工作人员姚某某违规动火作业所致。
大祥大队执法人员迅速开展核查处置,经取证确认,该装修工作人员姚某某在对民房抽油烟机管道进行分割施工时,违规使用明火,且该动火作业未提前办理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消防安全防护措施,火灾风险极高。
经进一步调查,该工作人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条款及地方裁量指导意见,大祥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该违规作业人员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对其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详细阐明未批动火作业的火灾危害及法律责任。
装修施工中的动火作业是消防安全高风险环节,未批作业、违规操作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各类施工单位及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动火作业前依法办理审批手续,落实防火隔离、火花防护等安全措施。
下一步,大祥区消防救援大队将加大对装修施工领域的巡查排查力度,对未批动火、违规作业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零容忍",切实从源头防范化解火灾风险,保障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李荣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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