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27岁男子发现银行账户里突然多出9000多新元,便取出来花了。结果,他因为这项看似“捡到便宜”的行为,最终被法院判处12周监禁。

去年11月,南洋理工大学的财务一不小心,把9千多新币转到了一个叫Basheer的27岁小伙子的账户里。这小伙子一看自己本来没钱的POSB账户里突然有钱了,二话没说,全取出来了。他拿着这笔钱,又是度假,又是应付各种日常开销,很快就花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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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那边发现转错账之后,先是让银行联系他,但联系不上。后来又直接给他发电邮,明明白白告诉他:“对不起,我们转错钱了,麻烦您还一下。”

但他回复说自己早就不用那个银行账户了,不知道有钱进来,也拒绝提供自己的手机号和住址,还反过来让南大“别再联系我了”。这下,事情的性质就变了。

正是这种在明知真相后仍企图永久占有款项的行为,构成了“不诚实”的意图,导致事件从民事纠纷升级为刑事犯罪。

最近法庭判了,小伙子承认了一项“不诚实挪用财产罪”,蹲12周的监狱。而且,这钱到现在也没还回去。

为什么不还钱就成了犯罪?

大家可能觉得,不就是花了别人不小心转来的钱嘛,还回去不就行了?为什么还犯法了呢?

新加坡的法律里,如果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花了别人的钱,事后愿意还,那通常是民事纠纷,大不了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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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你明知钱不属于自己,在对方追讨时还故意隐瞒、拒绝归还,那就构成了刑事犯罪。Basheer在收到邮件后,选择切断联系、拒不合作,这个举动就坐实了“不诚实”的意图。法律认为,他这不是疏忽,而是想把这笔意外之财彻底占为己有。

这个案子也给所有工作的人提了个醒,尤其是和公司财务打交道的人。

很多人有个误区,觉得“公司的钱,我是老板/股东/老员工,用一下没关系,以后补上就行”。这种想法在新加坡非常危险。法律上,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公司的钱和个人的钱,中间有一条非常清晰的防火墙。

就算是公司的老板,也不能随便把公司账户当自己的钱包用。发工资、分红、报销、借款……每笔从公司转到个人账户的钱,都必须有正当的名目、完整的文件和记录。不然,就可能被认定为“不诚实挪用”,性质就和这个案子里的Basheer一样,是刑事犯罪,不是内部纪律问题。

处理此类事件的正确姿势

生活里万一真遇上这种“账户里突然多出一笔钱”的事,正确的处理姿势就三步:

  1. 别动,千万别动。这不是你的钱,花了就是麻烦的开始。

  2. 立刻联系你的银行。告诉他们情况,让他们帮忙查询和暂时冻结这笔来路不明的款项。

  3. 等银行处理。银行会负责去追踪汇款方,把事情搞清楚。你配合就行,千万不要自己去联系所谓的“汇款人”,谨防诈骗。

老话说得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是自己的钱,哪怕是从天而降砸到怀里,也得想想这“馅饼”会不会变成“陷阱”。法律保护的是诚实的失误,但绝不会宽容不诚实的占有。这起案子,就是最生动的一课。

HQ丨编辑

CY丨编审

新加坡警察部队丨来源

pixabay丨图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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