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重庆市司法局举行第三届人民监督员聘任仪式暨培训会议,聘任来自普通群众、律师、教师、机关干部等不同领域的346人为人民监督员,可依法对检察机关九类办案活动实施监督。

“作为人民监督员,我宣誓:坚决拥护宪法,依法忠实履行监督职责……”现场,在领誓人的带领下,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高举右拳、庄严宣誓,铮铮誓言响彻会场,尽显履职担当的坚定决心。

根据规定,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可依法对检察机关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检察官出庭公诉、巡回检察、检察建议落实等九类办案活动实施监督,覆盖立案侦查、审查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关键环节。

未来,他们将以“第三方”身份依法参与司法活动,推动司法过程接受群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并为重庆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作为全国率先探索“司法行政机关选任管理、检察机关使用”机制的试点省市,重庆自2015年选任首批人民监督员以来,持续优化队伍结构、提升履职效能,成功打破“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壁垒。

如今,人民监督员深度参与司法实践已成为常态。例如,在重庆某县井盖安全治理公益诉讼案中,当地人民监督员协同检察机关走访排查、建立台账,全程参与公开听证并提出评议意见,督促检察建议落实与整改评估,最终推动全县井盖安全隐患全面整改,切实守护了群众“脚下的安全”。

数据显示,上届聘任的人民监督员任期内参与监督活动上万次,履职成效明显。今年,全市共有8个人民监督员个人和集体获最高检、司法部通报表扬。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重庆司法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协作配合,健全完善履职保障机制,全力支持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推动人民监督员迅速进入工作角色,以高质量监督护航法治重庆建设迈向新台阶。

上游新闻记者徐勤 实习生 黄灏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