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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翔生活网从市规资局获悉:嘉定工业区(北区)朱桥“城中村”改造项目02-03、02-04、04-01、05-01、07-01、07-05地块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发布。
01/02-03、02-04、04-01、05-01地块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沪(嘉)征地补告〔2025〕第5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嘉预征地告〔2025〕第22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嘉定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嘉定区嘉定工业区朱家桥村,嘉定区嘉定工业区朱家桥村朱桥六组,嘉定区嘉定工业区朱家桥村朱桥七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42645.12 平方米、建设用地 57395.95 平方米、未利用地 3626.72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103667.79 平方米。
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 按嘉定工业区174.45元/平方米 ,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95元/平方米,蔬菜地8.7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四、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五、拟征地范围内涉及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共同举办企业)补偿的,详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
六、《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后,财物状况无合法理由发生变化的,不予对变化后的财物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七、拟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 2026 年 01 月 18 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上海嘉定工业区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在书面意见中明确指出的,嘉定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
八、《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见后,经 嘉定区 人民政府确认后,由区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人:邹清 联系地址:汇源路200号
联系电话:59963160 监督电话:69530109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 年 12 月 19 日
02/07-01、07-05地块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沪(嘉)征地补告〔2025〕第5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嘉预征地告〔2025〕第28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嘉定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嘉定区嘉定工业区朱家桥村,嘉定区嘉定工业区朱家桥村朱桥六组,嘉定区嘉定工业区朱家桥村朱桥五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13510.46 平方米、建设用地 37180.19 平方米、未利用地 172.96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50863.61 平方米。
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 按嘉定工业区174.45元/平方米 ,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95元/平方米,蔬菜地8.7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四、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五、拟征地范围内涉及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共同举办企业)补偿的,详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
六、《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后,财物状况无合法理由发生变化的,不予对变化后的财物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七、拟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 2026 年 01 月 18 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上海嘉定工业区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在书面意见中明确指出的,嘉定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
八、《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见后,经 嘉定区 人民政府确认后,由区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人:邹清 联系地址:汇源路200号
联系电话:59963160 监督电话:69530109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 年 12 月 19 日
据悉,朱桥“城中村”改造项目东至基地边界近胜辛北路、南至汇源路、西至沈海高速西,北至娄塘河北,是嘉定工业区“十四五”期间城市更新的一项重点工作。2024年4月起,该项目首批动迁村民陆续拿房。截至目前,村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动迁已进入收尾阶段,签约率超过96%。嘉定工业区也正着力推动首发地块出让,预计在“十五五”期间启动建设并交付。
来源 | 市规资局 嘉定房管
编辑 | 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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