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宠家庭注意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专门针对养宠行为增设多项刚性条款,明确“罚款+拘留”双重处罚标准,彻底改变以往不文明养宠行为“轻处罚、难约束”的局面。截至目前,北京、广州、武汉、温州等20多个省市已同步完成地方养犬条例修订,与全国性新规形成监管合力。
此次新规的核心亮点的是将养宠行为从“私事”纳入法治化管理范畴,明确划定四大法律红线。其一,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先予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或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将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较此前500元的罚款上限实现翻倍提升。其二,违反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将面临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其三,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他人受伤的,最高可处1000元罚款或10日拘留,遛狗不拴绳、不戴嘴套均被纳入“未采取安全措施”范畴。其四,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将依照故意伤害他人相关规定处罚,最高可处10日拘留并罚款1000元。
在地方落地层面,多地已细化具体执行标准。温州、珠海等城市明确要求,养犬人需在为犬只接种狂犬病强制疫苗时一并植入电子芯片,完成免疫和芯片植入后15日内需办理电子犬证,未按规定执行的逾期最高可罚5000元;北京、武汉等城市统一规定,携犬出户必须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犬绳长度不得超过1.5米,进入电梯等密闭空间需佩戴嘴套或装入犬笼,违规者将处200元至500元罚款。此外,多地还明确了重点管理区与一般管理区的差异化管控,核心城区禁养烈性犬、大型犬,温州市已列出32种禁养烈性犬名录,厦门市明确28种禁养品种,违规饲养者将面临犬只收容及2000元罚款。
“新规填补了以往的法律真空地带,大幅提升了不文明养宠的违法成本。”北京星竹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斌解读称,此前饲养烈性犬、遛狗不拴绳致人受伤等行为,若未达到刑事追责标准,仅需承担民事责任,威慑力不足。此次新规不仅提高了罚款额度,还将多种违规情形纳入拘留处罚范围,同时新增对违规饲养危险动物、未采取安全措施致伤他人等行为的处罚,形成了全链条约束。
为帮助养宠人合规过渡,多地推出便民指引。养宠人可通过当地政府官网或政务小程序查询所在区域管控等级及禁养名录,电子犬证办理支持线上线下双通道,全程免费;2025年前已领证的养宠人,需尽快为宠物补植芯片并补录信息。警方提醒,当前多地已启用街头监控抓拍不文明养宠行为,小区、公园等公共场所也将有志愿者监督,建议养宠人提前做好准备,自觉履行免疫、登记、牵绳、清粪等义务。
业内人士表示,新规的实施旨在平衡养宠人的陪伴需求与公众的安全权益,推动形成人宠和谐的社会环境。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文明养宠将逐步成为社会共识,养宠人需主动提升责任意识,避免因侥幸心理遭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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