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古

与这些天网络火爆的“XX斩杀线”一样,今年的足坛也与往年一样,每到准入窗口期就热闹非凡。这个热闹,主要是欠薪的话题。比如,12月26日中足联公布了第二批准入俱乐部名单之后,关于大连鲲城欠薪就成了这两天最火爆的国内足坛话题之一。给人感觉,一到联赛准入,欠薪似乎就成了某些俱乐部的“斩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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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从几个方面谈谈个人的看法:

第一、鲲城欠薪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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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媒体的报道显示,继“大卫1236”之后,樊津铭、李振、朱世主等7名球员也先后在社媒发声,提的基本上都是奖金、绩效的问题。还有人表示,自己没有在工资奖金确认表上签字,不知道是不是已经发了还是有人冒领了,并且俱乐部也没有任何解释,不知道为何通过了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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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鲲城为什么两次通过准入

梳理各种消息之后,本人得出一个初步的结论:所谓鲲城俱乐部欠薪,应该是拖欠奖金和绩效部分。不幸的是,球员的诉求在中足联可能得不到满意的答案。

主要原因,联赛的准入,对球员而言,中足联考核的只是合同备案的薪水。至于投资人“承诺”的资金或者绩效之类,并不在备案合同之中。本人咨询了张冰律师(注:代理国内球员欠薪或合同纠纷为其常见的工作),合同之外的奖金、绩效,只能通过打官司来解决,但这与联赛准入无关,或者说关系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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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俱乐部之所以获得准入,就像赵姓知名媒体人说的那样:上了名单不一定没纠纷,不上名单也未必不能解决问题。而张律师说得更明白:球员不(在工资奖金确认表上)签字,俱乐部提供银行流水也可以。但如果确有投诉,中足联还会再审核,并以审核结果为是否获得准入的依据。

第三、投资人的诚信和道德

说白了,事实可能有,但事后不践诺,或者往后推了(至于什么时候发、是否会发另说)。关键是,中足联也好,此前的足协也罢,对这种非合同之内的条款,一般是不作处理的,更不会影响俱乐部的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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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俱乐部投资人的诚信和道德问题了,你可以说他诚信缺乏,也没有职业道德,但中足联管不了,也管不到。中足联管的,只是事关准入的制度、条例范围内的那部分工资奖金。事实上,这种事听说多了。比如说,本赛季中超联赛的尾声阶段,争冠和保级的俱乐部据说有的一场比赛开出数百万奖金。只要不违规(比如超出年度限额),中足联应该不会过多干预。而这种奖金,最后发或者不发,与俱乐部的准入没有任何关系。

但球迷或者媒体对投资人这种不承诺,除了表示无奈之外,也只能从诚信的角度说几句无关痛痒的话,人家就是这么做,并且可能一直都这么做,能奈他何?联赛环境如此,只能说,这只是一个江湖。

就像上述张律师提到鲲城欠薪问题时披露的一件事:他曾代表某大公司报价人民币3000万收购鲲城,但后者一口回绝了。张律师于是感慨并提请中足联,在准入时“要注意劣币赶不走、良币进不来的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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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早在几天前,张律师就发了一个更离谱的“个案”:厦门某俱乐部(应该非三级联赛),“一年只给人家发一次比1026元多一点点的补贴”,还说该俱乐部管事的“鬼鬼祟祟骗球员签字”,还表示自己力挺中足联去查一查,“后面一定有不欠薪的递补俱乐部”。

费这么多口水扯这么多废话,其实只想表达一个观点:职业联赛准入,只是解决一个门槛的问题。中足联把好关,是职责所在,理所应该。而上述提到的俱乐部提供了银行流水,有可能确实拖欠了口头承诺的奖金。虽然只是口头承诺,也不在准入规程之列,但中足联不应该完全置之不理。

一个不讲诚信、缺乏职业道德的投资人,能希望他为中国足球做多大的贡献呢?

第四、建议

我的意思是说,作为管理部门,中足联应该尽可能完善制度、并且主动作为。比如出台这样一个制度,或者在相关工作机制中增加这样一个内容:联赛的准入实行动态的管理。即年初的准入为一个部分,联赛过程中还要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包括扣分、降级、取销注册资格等)。包括口头承诺的奖金、绩效等,一并纳入考核范围,并且鼓励球员大胆、主动反映问题,从而避免大量的问题积累、集中到年底爆发,从而增加处理的难度。

而现在一个事实是,也就在第二批名单公布后,只有平果俱乐部未获准入,张律师称很多人问其他俱乐部没有问题吗?他的答复是:差不多就行了,中国足球差不多就行了。可以理解,他没说的话,应该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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