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科研评价领域的破“唯”改革。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及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以组合拳的方式相继出台,明确了我国建立健全中国特色学术规范和评价体系的目标,也树立了科研评价活动的价值导向。各种政策协同发力,旨在推动科研评价从单一的学术标准向兼顾多元的社会贡献转型。然而,在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各类评价活动中,“唯论文”的惯性思维仍未得到彻底扭转,评价体系对于研究的实际贡献和社会影响关注不足。这种评价模式不利于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学术生态和创新生态。
评价标准走向多维:从学术贡献到社会贡献
当前科研评价改革亟待向纵深推进。而要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关键在于打破评价标准的唯一性,并相应地建立起多维标准,特别是强化科研成果的社会贡献导向,这成为破局的关键所在。
从国际趋势来看,过去十年间全球科研评估范式正经历着深刻转型:评估的社会贡献导向愈发凸显。科学研究已不再局限于知识探索与学术创新范畴,而是日益与区域经济发展、社会服务改善、民生福祉增进等紧密相连。科研的社会影响评估成为一种必然趋势。从科学社会学的理论视角出发,科研评价的转型本质上是对知识生产模式演进的回应。传统知识生产模式恪守学科本位,严格遵循既定的理论框架与研究范式,以探寻高深学问、推动知识创新为目标,科研治理也主要集中于学术共同体内部。随着时代演进,学科间固有的壁垒逐渐被打破,科学研究的场域持续拓展,知识生产正迈向以解决真实世界复杂问题为导向的新模式。这种模式强调多元创新主体以跨学科、跨领域的视野在应用情境中进行知识生产,其最大的优势就在于能够兼顾科学研究的学术贡献与社会贡献双重使命。
评价内容重心前移:以“互动”破解困局
当我们明确了兼顾社会贡献的评价转型路径时,又触发了下一道难题,即社会贡献如何评价?这往往面临几重困境。第一,时间滞后性。研究成果从理论突破到社会应用会经历漫长的转化周期,社会影响也将呈现显著的滞后效应,使得评价难以在成果完成后的短时间内开展。第二,因素复杂性。社会贡献的产生往往是个体、组织、机制等多重因素交织影响的结果,难以进行线性归因,这使得评价的准确性和科学性难以保证。第三,价值争议性。后常规科学时代的科学研究具有价值争议性、结论不确定性等特点,其社会价值有时会突破既往认知边界,产生判断的偏差,评价效果往往受到质疑。
要破解上述困境,可以尝试将评价的重心“前移”,即从关注难以量化和衡量的社会影响的结果,转向关注可追溯的互动过程。传统的评价经常陷入对贡献绩效和评价等级结果的追求,而忽视了科研成果转化为社会贡献的中间过程。但是社会贡献和影响往往不是通过学术界对社会的单向传递发生的,而是学术界在特定的环境中与社会之间通过互动逐步发展生成的,这里的互动并不是指研究者与受益者在物理层面的接触,而是指双方通过语言符号、传播媒介、实物商品、实践应用等载体不断进行意义交换与协商的过程。
要了解社会影响就必须强调、关注、鼓励研究过程中的“互动”。如果将评估重心转向关注互动过程,既能够弥补结果评价的滞后性与模糊性带来的困境,也可以关注对贡献价值创造机制的深度研究。第一,对互动的方式、渠道、机制的追溯能够为评价提供清晰的证据,有利于构建更具可比性的评价坐标。第二,对于互动的追溯揭示了贡献价值创造的内在规律,有利于为未来贡献与影响的持续发生、深化提供经验。第三,对互动过程的关注有利于反向强化高校、科研机构和学者的社会责任意识,引导他们重视知识生产过程中与社会的互动,最终实现社会影响力的可持续释放。
评价改革协同推进:培育良好科研生态
要实现社会贡献的评价,仅明确“评什么”远远不够,还需要采取适当的方法,健全多元共治的机制,构建系统性的评价体系。从方法层面而言,应打破线性评价逻辑的局限。如果将传统的、常用于学术评价的计量方法迁移到社会贡献评价中,可能仅能观测到一部分能够用数据表征的贡献指标,却难以把握贡献的全貌,更难以捕捉贡献发生的规律和机制。由此,在社会贡献评价中可以尝试引入社会贡献叙事、影响力案例等质性方法,鼓励研究者以开放、多元的视角,立体呈现社会贡献发生的机制和效果。
在评价主体上,应打破以学术共同体单一主体开展评价的局限,构建多元共治的评价格局。社会贡献本身具有很强的社会建构属性,要对其全面评价,离不开多元主体的价值共建。可尝试在评价主体中纳入部分来自企业、行业、社会的非学术评审人员,这不仅能够合理分散高度集中的评审权力,还有利于对评估天平进行校准,实现学术影响与社会贡献之间的动态平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也作出了明确要求:“基础研究成果以同行评议为主”,“应用研究成果以行业用户和社会评价为主”。加快吸纳非学术力量参与评价有利于推动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科研评价新格局加速成型,让科研成果的社会价值进一步彰显。
科研评价体系的系统性变革需要整体推进。唯有实现上述评价标准、内容、方法、主体等要素之间的耦合,才能撬动评价改革的齿轮,从根源上破除“唯论文”的单一化倾向,培育一个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的科研生态。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破五唯’背景下高校科研成果的社会影响评价体系研究”(BIA220084)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
来源 : 中国社会科学报
责任编辑: 李琳
新媒体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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