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河北频道
日前,河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查通过《沧州市南大港湿地保护规定》,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聚焦湿地保护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从体制建设、资源保护、合理利用等方面作出系统规范,为这片世界级候鸟驿站的永续发展注入法治力量。
南大港湿地景区风光美丽,水面如镜。张景涛摄
南大港湿地坐落于渤海湾西部,作为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飞路线的关键节点,既是万千候鸟的停歇中转站,也是珍稀水鸟的栖息繁殖地。2024年,南大港湿地入选河北省首批“鸟类天堂”,南大港候鸟栖息地更成为河北省首个世界自然遗产地,生态价值愈发凸显。最新监测数据显示,湿地鸟类数量已从2021年的3.5万余只增至12万只,种类达272种,其中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占69种,生态修复成效显著。
“长期以来,湿地保护面临诸多挑战。在此背景下,制定一部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对促进湿地资源保护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十分必要。”沧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崔炳甫表示,针对湿地保护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的痛点,规定明确建立“属地负责、部门监管、上下联动”的管理体制,确定沧州市和黄骅市林草部门为主管部门,生态环境、水行政、农业农村、公安等多部门及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各司其职、协同发力,彻底打通权责壁垒。
南大港湿地飞鸟翔集。张景涛摄
水是湿地的灵魂,生态用水保障是湿地保护的核心命题。面对自然降水减少与人为活动增加带来的水资源压力,规定创新性提出建立生态补水协调机制,通过科学调配水资源、实施水系连通、清淤疏浚等修复措施,强化湿地水循环,提升水体自然净化能力,为湿地生态系统健康筑牢水文根基。如今,经过持续生态修复,3000公顷生境得到系统性改善,为鸟类营造了理想家园。
在严格保护的基础上,规定秉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理念,推动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法规鼓励结合湿地自然景观、动植物资源和大洼文化,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生态教育等合规产业,促进地方文化与湿地资源深度融合。如今,观鸟研学、湿地观光等生态旅游产品广受青睐,2025年,南大港湿地景区2025年旅游人数76万人次,同比增长3%,旅游收入超1500万。
从昔日的生态受损到如今的群鸟翔集,从经验式保护到法治化治理,南大港湿地的蝶变是河北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缩影。随着这部地方性法规的施行,湿地保护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仅能更好守护世界自然遗产的原真性与完整性,更能为京津冀绿色生态屏障建设提供坚实支撑,让“鸟类天堂”的生态画卷在法治护航下愈发绚丽。(田金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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