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6日,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官方发布一则惨烈交通事故案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一段高速公路监控录像清晰记录下,一辆因电量耗尽停在慢车道的新能源小轿车,驾驶员与一名乘客下车推车时,被后方疾驰而来的大货车追尾碰撞,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交警部门初步调查核实,这起悲剧的发生并非偶然,驾驶员林某(化名)在明知车辆电量不足的情况下,先后三次无视充电提醒,最终因侥幸心理付出了生命代价。
事故发生于近日一个清晨,林某驾驶新能源小轿车搭载两名乘客行驶在广东某高速公路上。监控画面显示,当日清晨光线条件不佳,林某驾驶的车辆突然在慢车道内停滞不前,随后车门打开,林某与乘客陈某(化名)下车,两人在车后合力推车前行,另一名乘客则留在车内。
就在两人推车前行约20米后,后方一辆大货车呼啸而至,由于清晨视线受限,货车驾驶员盛某(化名)未能及时发现前方推车的两人,径直发生追尾碰撞。剧烈的撞击导致林某与陈某当场受伤倒地,新能源小轿车与大货车均不同程度受损。
事故发生后,周边车辆驾乘人员迅速报警求助,交警与医护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遗憾的是,林某与陈某因伤势过重,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留在车内的乘客因未下车幸免于难。
随着调查的深入,这起事故背后的致命疏忽逐渐清晰。交警部门调查发现,早在驶上高速公路前,林某就已明确告知同车乘客,车辆电量不足,预估仅能行驶约80公里。
针对这一情况,同车乘客当即建议林某先前往附近充电站补能后再出发,但林某未采纳该建议,坚持按原计划上路。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先后途经两个配备充电桩的服务区,同车乘客多次提醒林某进入服务区充电,避免电量耗尽抛锚,林某却始终置之不理,持续在高速上行驶且未采取任何补能措施。
直至车辆行驶至距离第三个服务区仅约500米处时,动力电池彻底耗尽电量,车辆完全失去动力,被迫停在高速公路慢车道内,这也为后续的悲剧埋下了伏笔。
“驾驶员林某的一系列操作完全违反了高速公路应急处置规范。”参与事故调查的交警表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规定,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失去动力时,应首先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车辆移至应急车道,随后在车后150米处放置三角警示牌,所有驾乘人员需迅速撤离至护栏外的安全区域,并拨打12122高速救援电话等待专业处置。
而林某不仅未将车辆移至应急车道,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还选择在车流密集的慢车道内推车,这种行为无异于将自己和乘客置于致命危险之中。
据了解,大货车驾驶员盛某在事故发生后配合交警调查时称,事发清晨时段,高速公路上有薄雾,视线条件较差,自己发现前方异常时已来不及采取制动措施,最终导致碰撞发生。目前,事故的具体责任认定仍在进一步处理中,但林某的违规操作已被确认为事故发生的重要诱因。
这起悲剧引发了社会对新能源汽车高速出行安全的广泛讨论。业内人士指出,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不断提升,类似的续航焦虑引发的安全隐患逐渐凸显,而规范的应急处置流程是避免悲剧发生的关键。
太平洋汽车网专业救援指南显示,新能源汽车在高速上电量耗尽时,切勿采取推车等危险操作,正确做法是利用车辆“跛行模式”(部分车型具备)缓慢移至应急车道,若无法移动则立即开启双闪,放置警示标志后撤离人员并报警。
同时,多数新能源汽车品牌及保险公司均提供高速救援服务,车主可通过拨打厂家400热线、保险公司电话或12122救援专线寻求帮助,部分品牌还可提供移动充电车救援服务。
广东交警在通报中着重强调,林某在明知车辆电量不足的情况下,多次抱着侥幸心理坚持行驶,最终酿成惨剧,其行为给所有新能源汽车车主敲响了警钟。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新能源汽车长途高速出行前,务必确保车辆满电状态,通过导航软件查询沿途服务区充电桩分布情况,合理规划行程;行驶过程中密切关注电量变化,建议电量低于30%时及时寻找充电设施补能,切勿心存侥幸硬撑行驶。
若车辆在高速上突发故障或电量耗尽,必须牢记“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即报警”的四字原则,坚决杜绝在行车道内停留、修车或推车等危险行为。
此次事故并非个例,近期全国范围内已发生多起因车辆高速故障处置不当引发的二次事故。12月2日,常台高速浙江台州段就曾发生大货车疲劳驾驶追尾故障货车的事故,起因是故障货车未按规定放置警示标志;5月,济广高速江西段更是出现驾驶员让乘客在快车道充当“人体警示牌”的危险行为。
交警部门表示,高速公路车速快、车流密,任何违规停留或不当处置都可能引发致命事故。此次广东的双亡惨剧再次警示广大驾乘人员,交通安全容不得半点侥幸,每一个规范操作的背后,都是对生命的敬畏与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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