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作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战略部署,本质上是开显和巩固文化主体性的过程。文化自信自强的主体既指向个体主体,也指向政党、民族、人民等集体主体,二者构成了标识中华文化主体性的整体。进入数字时代,技术具身一方面为主体的文化实践注入新动能,另一方面也使文化主体性呈现出依赖性强化、虚空感凸显、感受力下降、个性化消解的异化样态。文化主体性是人从事文化创造活动的内在依据,也是文化自信自强的根本依托。面对文化主体性的虚置境遇和异化风险,需要我们积极推动政党引领与数字转型的相互贯通、民族审美与符号传播的有效衔接、人民创造与技术赋能的深度融合,以实现文化自信自强的“自我”复归。

[关键词]数字时代;文化自信自强;文化主体性;文化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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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导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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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神自觉”:文化自信自强的主体基础与现实图景

二、技术具身:数字浪潮中人的文化生活与文化主体性

三、“自我复归”:数字时代推进文化自信自强的主体进路

习近平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强调:“任何文化要立得住、行得远,要有引领力、 凝聚力、塑造力、辐射力,就必须有自己的主体性”,“文化自信就来自我们的文化主体性”。所谓文化自信自强,是指主体在接触、碰撞和相互比较的文化场域中对自身所属文化的价值认同与传承发展的积极心理。文化自信自强的主体既指向作为文化存在物的个体主体,也指向政党、民族、人民等具有引领、整合和超越力量的集体主体,二者构成了标识文化主体性的整体。在数字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人类已然深度置身数字时代。面对数字世界中“他者文化”的汹涌而至,中华文化主体性不仅随着字节的“跳动”而跳动,而且由中华文化所形塑的文化引领力、文化凝聚力和文化创造力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和冲击。基于此,立足数字中国建设的战略布局反思和建构人的文化主体地位,并在强化数字技术的赋权和增能中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就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着力破解的紧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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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神自觉”:文化自信自强的主体基础与现实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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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是主体创造性的精神外化。文化自信自强作为一种总体性的精神自觉状态,集中指向了主体对其所属文化的自觉意识、自信程度和自强精神。其中,政党是文化引领主体、民族是文化承载主体、人民是文化创造主体,三者分别从政治向度、美学向度、实践向度影响着文化自信自强的灵魂、特质和活力,并塑造着个体对文化的信任、依恋与创新。在坚持“两个结合”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断激活中华文明的精神基因并巩固了文化主体性,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奠定了坚实的主体基础。

(一)政党引领:文化自信自强的灵魂支撑

政党是以一定的意识形态为中介引领和推动文化发展的重要力量。从现实来看,每一种文化都传递着价值、信仰与意义,而“意识形态决定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政党作为文化发展的引领者和制度秩序的建构者,既凭借政策主张所具有的社会权力分配机制,为文化发展提供导向和动力,又借助其赖以存在的合法性基础——意识形态——在认同、意义与价值等方面与文化的紧密结合,影响着个体行为者和集体行为者对文化的认知、情感与态度。这种内在的政治性或价值模式意味着,政党事实上成为现代社会文化自信自强的引领力量——通过建构文化理想和打造精神高地引领着文化建设的性质和方向。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具有高度文化自觉和坚定文化自信的马克思主义使命型政党,其指导思想和政策主张在引领中国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形塑着当代中华文化主体性建构的政治向度。一方面,通过在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明确自身的文化使命,中国共产党不断用马克思主义塑造着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内在灵魂,使文化主体性获得了稳固的政治保障和身份属性。习近平指出:“一个民族要走在时代前列,就一刻不能没有理论思维,一刻不能没有思想指引。”在马克思主义这一魂脉的指引下,中国共产党以精神谱系丰富中国精神的时代内涵、以文化现代化指引文化强国建设的理想图景、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精神力量构建了中华文化主体性的精神大厦,让中华民族在精神上由被动转入主动,实现了精神上的独立自主。另一方面,通过完善引领文化发展的制度机制,中国共产党支撑并巩固着当代中华文化主体性建设的价值内核,“使文化主体性在制度性支撑下获得这个时代所独有的政治意涵”。例如,包括宗旨使命、纲领政策、执政能力、领导水平等在内的政党要素凭借双重作用形式——在领导文化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中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以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为核心的政党自信引领文化自信——对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自强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可以说,有了中国共产党这支引领时代发展的重要文化力量,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就有了文化意义上坚定的自我,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就有了坚实的精神支撑。

(二)民族承载:文化自信自强的审美特质

民族是文化产生和发展的母体,文化是民族的灵魂和人之为人的规定性所在,民族与文化之间本身是一一对应、不可分割的关系。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提出:“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从文化本体层面来看,社会共同经验并非异质性文化符号的集合或杂烩,其背后是一个民族区别于他民族的审美精神的直接反映,蕴含着本民族独特的审美取向、审美价值和审美情趣。基于此我们不难理解,一个民族推进文化自信自强自然而然就离不开表现为社会共同经验的民族文化传统的支持,或者说需要依仗社会共同经验背后浓缩着民族文化独特性的审美精神的助力。毕竟,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不应该仅仅关注以何种具体外在形式推动了文化创造、实现了文化发展,更应该关注的是文化创造、文化发展背后的民族审美精神的跃迁。

在中华民族漫长的历史演进和民族交融过程中,56个民族成员共同创造了瑰丽多姿、绚烂多彩的民族文化成果,并在这一过程中塑造出了中华文化所特有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美学意涵以及独特性、历史性、地域性、多元性、传承性等美学价值。近代以来,中华文化虽然面临深刻危机和转型困境,但这份特有的美学意涵和美学价值不仅没有被他民族的文化“舶来品”替代,反而成为我们观察他者文化、审视世界文化、发展自我文化的基点。特别是五四运动以来,以民主科学、自由解放、男女平等、文明开化、革命进步为代表的现代思想理念被不断注入中华文化之中,在重塑中华民族精神和中华民族性格的同时,也重塑着中华文化的审美追求和思维方式,增强了中国人民对美好事物、美好生活的感知力和创造力。进入新发展阶段,我们立足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宏伟目标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同样需要从民族本体层面确认文化主体性的本土属性与审美特质,结合现代审美追求把握中华民族文化之美。习近平强调,要“把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结合起来,激活中华文化生命力”。总之,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不仅需要强化社会大众在文化身份上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明确“我们”和“他们”的界分,更需要发挥文化身份背后的民族审美精神在提升文化发展水平、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和增强中华文明现代力量上的关键作用,以便让我们的文化主体性真正具有无比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无比鲜活的生命力。

(三)人民创造:文化自信自强的实践活力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历史的活动和思想就是‘群众’的思想和活动”。从根本上说,人民群众是文化的创造者和文化进步的推动者,文化创新创造的活力就蕴含在人民群众的实践伟力之中,这也是马克思主义与其他思想理论在文化主张上最显著的区别。一方面,任何民族一定时期内文化的发展进步及其相较于其他文化表现出来的创新深度和发展速度,某种意义上都和人民群众参与其中的规模和力度息息相关。因为文化是属人的,终究要由人民群众来建设、享用和评判。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并不是被动的参与者,其在文化创新创造的实践活动中主体地位的发挥也会影响自身对民族文化的情感和态度。认同在参与中产生并通过参与得到强化的逻辑关系本身意味着,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和创造性,让文化自信自强的活力真正扎根于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之中。

正是依靠人民群众这个力量源泉,中华民族在历史长河中孕育了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启蒙救亡的革命年代孕育了昂扬向上的革命文化,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孕育了生机勃勃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三种文化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基本内容,也成为确证近代以来人民群众文化主体地位不断彰显的精神坐标。习近平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国人民胜利前行的强大精神力量。”显然,任何文化都处在不断革新的动态过程之中,都需要通过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不断赋予新的时代内涵。换言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及其三个来源都需要像历史曾经证明、社会生活曾经检验的那样,在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中激活自身的生命力和表现力。因此,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除了离不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智慧、革命文化的精神底色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神养分等力量源泉,还需要更多源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探索以及更贴合人们精神需求的文化创造,并在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自觉中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毕竟,文化自信自强从根本上说不是一种政治口号或者口头声明,而是一种文化行为、一种社会生活、一种精神气质。它取决于人民群众对所属文化的价值认同,也取决于人民群众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主体性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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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具身:数字浪潮中人的文化生活与文化主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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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不仅极大变革了文化的生产、存储、传播与消费形态,而且在悄无声息中形塑着人们对文化的认知、情感和态度。然而,“当人类对工具的依赖达到一定程度,必然会有副作用加之于身”。换言之,数字时代内含着现代技术理性的逻辑,它以可计算的理性方式把人类所有的生活包括文化生活都纳入其中。所以我们能够看到,数字浪潮中文化主体性看似得到了确认和增强,却也遭受着技术逻辑的无形限制与摆布,最终处在一种与周围数字环境物我相融的技术具身状态——数字虚体左右着人的文化生活乃至人的文化态度。

(一)文化体验脱域与技术依赖性强化

吉登斯在《现代性的后果》一书中曾提出一种“时空脱域理论”,强调现代化使社会生活越来越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脱域机制把社会关系和信息交流从具体的时间—空间情境中提取出来”。具体到文化活动来说也是如此,文化体验和文化交流借助泛在技术打破了客观世界与地理位置的物理束缚,实现了活动范围和活动边界的极大扩展。特别是数字技术固有的脱域性特征赋予其高度的时空延展性,进一步加速了文化活动领域现代性“脱域机制”的发展。对个体而言,数字原生的虚拟方式让其得以从身体所处的在场空间环境中脱离出来,随时随地嵌入新的文化空间开展新的文化体验。从“云游故宫”到大英博物馆虚拟展览,从“数字敦煌”到“数字巴西国家博物馆”,从“云端歌剧院”到柏林爱乐乐团线上音乐会,文化体验脱域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人们奔赴“诗和远方”的成本,其便捷性、交互性更是让“跨越时空”的文化交流真正走进和融入大众的日常生活。

如果说“石器时代的人在其洞内墙上所描画的驼鹿就是一种巫术工具”,那么到了数字时代,人们置身其中的全景敞视结构的文化网络则深深依赖于数字技术建构的“脱域机制”。尽管数字技术在更广范围内实现了一种异质文化的表达和体验,并给文化主体带来了相互交流的积极价值,但也“使人类处于与福柯的全景敞视监狱不同的数字化全景敞视监狱中,引发了从身体规训权力向数字精神权力的转换”。在这一过程中,文化主体的欲望、意识和情感等感性因素都转化成可量化、可操控的数据形式,并不可避免地陷入技术依赖的境地之中——数字技术成为文化主体开展文化体验、形成文化认知、进行文化表达、建构文化身份的媒介。其结果必然是,作为文化存在的人不仅越来越离不开数字设备和网络,不得不走向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数字化生存”,而且对文化的认知和态度也越来越受到数字平台的左右,陷入沦为“无根基的人”的现代困境。

(二)文化选择多样与主体虚空感凸显

从世界范围来看,人类社会在21世纪的发展处于辩证统一的两个进程中:一方面是全球化与一体化,另一方面是民族化与多元化。按照著名未来学家奈斯比特的说法,全球化就是经济、科技甚至某些物质文化的发展趋向全球一体化,而多元化则是民族以及作为其文化形态的哲学、宗教、伦理、文学、艺术等走向多样化。诚然,现代社会为我们的文化生活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而数字技术的赋能无疑加剧了这种趋势。数字技术既使文化产品产业化成为可能,同时为文化传播和交流提供了各种便捷的工具和平台。这样,不同文化形式、文化门类、文化样态在数字空间中相互碰撞、互动与融合并呈现出独具特色、异彩纷呈的文化景象,与之相伴的是人们在文化生活中的自主选择权和决策权也被进一步强化。

如果说在文化产品和资源匮乏的时代,人们关注的是“有没有选择”的问题,那么到了文化产品和资源极度充裕的数字时代,“有没有选择”的问题则让位给了“如何选择”的问题。面对由智能算法推送的“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文化资源,许多人不约而同患上了“选择恐惧症”,甚至出现了虚空感和无意义感等现代性病症。因此,在数字时代我们不得不面临这样的处境:文化产品和服务越丰富越便利,人们可选择的文化活动越多越精彩,诸如“精神的焦虑”“信仰的迷失”“意义的失落”“生活的空虚”等现代虚无主义问题却越凸显越普遍。究其根源,以数字技术为代表的现代化工具不仅在塑造着我们的生活、思维和文化形态,也催生了主体性消解及意义感蜕化的风险,使人在多样化的文化选择面前日趋空虚、压抑。正像哲学家罗森所说,虚无已经成为现代人的生存映像,“虚无主义是现代性的精神本质”。可是,不管我们是否有勇气正视这种状况,这都是我们这个时代个体生活的常态和人类共同的命运。

(三)文化交往扩张与生命感受力下降

文化交流是一种媒介化的普遍交往活动,受生产力特别是交往工具或传播方式的制约。从人类历史演进的宏观视角来看,语言的产生、文字的出现、印刷术的发明、电子技术的应用、数字时代的来临,这些媒介技术、媒介符号和媒介系统等的进步无一不在推动着文化交往活动的发展。与工业时代的文化交往以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为特征不同,数字时代的文化交往以碎片化、多样化和平台化为特征,并且在深度和广度上都大大超越了工业文明时代的文化交往体系。比如,文化交往过程中的美食美景、民族遗产、文化艺术、风俗习惯、思想观念等内容均可以被数字化,从而便于个体通过社交媒体、在线论坛、视频分享平台与他人实时交流与互动,并且这种无边界的交流过程也被存储于云端,成为人们深化交往的依据。在数字技术的作用下,人类文化交往的规模和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革,而这种变革也深刻影响着个体的文化体验、文化认知和文化视野。

文化是个体生命的基本表达形式。从工业时代到数字时代,文化交往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突破了个体感官的时空边界,同样以一种先在的意义模式过滤着个体的生命感受。由于数字时代的文化交往活动逐渐由数字算法代替了肉身的直接体验,因此虚拟的电子信息流所建构的数字身体便成为个体参与文化交往的中介。但是,数字身体构筑了个体的生活方式、延展了个体感觉的边界、提高了感官印象的精确性,却也钝化了个体的感觉方式,“细腻、丰富和整一的身体感受消失于无质性变化的数字身体中”。换言之,数字身体所依托的技术化感知和虚拟数字界面让文化交往沦为一种同质性的流动经验,在数字算法的驱动下流动经验被凝固为数据的输入与输出,从而引发了个体感性的贫乏和感觉的异化。这样,个体难以再用感觉世界的真实方式——基于自身的生命体验、情感欲望去感受文化,而是在数据化的浏览、评论和传播中,逐渐退化为没有生命感受力的算法分析的客体对象。最终,身体降格为数字机器,文化交往的内容也因为缺乏独特的生命感受而愈发扁平化与浅表化。

(四)文化生产虚置与个性化需求消解

较早使用“文化产业”概念的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霍克海默和阿道尔诺在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文化工业现象时曾敏锐地发现:文化生产一经与现代科技相结合,就会形成以工业生产方式制造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文化工业独具特色的创新,不过是不断改进的大规模生产方式而已……所有消费者的兴趣都是以技术而不是以内容为导向的。”进入数字时代,数字技术凭借强大的摄取、存储、处理和分析各种文化元素的数字化能力,进一步推动了文化产业的内容、模式、业态和场景创新,使面向大众需求的文化产品变得可视化、互动化和沉浸化。不过,这一新兴文化产业模式并不像工业时代那样,是一种标准化的实体生产,大众的审美和消费都呈现出明显的规模化效应,而是一种建立在数字劳动基础上的虚置生产,数字网络中的虚拟对象成为人们满足自身的文化生产、文化消费、文化娱乐、文化交往等活动的中介。虚体对象虽然是数字技术创建的虚拟化人格,但其背后都对应着某个正在进行文化消费的“现实的个人”。

然而,霍克海默和阿道尔诺也指出了与之相伴的另一种现象:“在文化工业中,个性就是一种幻想,这不仅是因为生产方式已经被标准化”,更在于人的文化需求也已被不自觉地标准化。其所以如此,就在于个体为了更好地融入一定的文化环境或者避免被视为有问题的“另类”,不得不主动与工业化生产所塑造出的普遍性、标准化的文化需求相妥协,久而久之便成为文化工业的“俘虏”。因此,尽管数字技术借助匹配算法对人进行数据画像,从而实现了个体文化需求的全方位、立体化、跟踪式覆盖,但这也意味着个体只能服从于数字技术的安排,进而不得不丧失了真正自主选择的可能性。因为那些存在于数字空间的个性化表达、情绪和态度背后,一定意义上都是数字编码进行的自我表演。在斯蒂格勒看来,主体“越来越受制于计算,受制于被确定之物的‘非延迟差异’的确定性”。最终,个体像机器一样成为机械地执行命令的存在者。在文化生产的虚置化境遇下,人的虚拟主体性不断被重塑,而人的真实主体性则不断被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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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我复归”:数字时代推进文化自信自强的主体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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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主体性是人类从事一切文化创造活动的内在依据。费孝通先生曾提出,一个民族的“文化主体性”是一个民族“对现代化的‘自主的适应’”。面对文化主体对数字技术的依赖所产生的异化样态,需要我们重新审视文化主体性与数字世界的交互作用,通过对政党主体、民族主体、人民主体的赋权和增能来巩固和提升中华文化主体性,从而切实增强文化自信自强的实践力量。

(一)灵魂固基:政党引领与数字转型的相互贯通

政党是推进文化自信自强的引领主体和领导力量。但是,“政党并不存在于真空之中。它们来自于时代的社会的和技术的经纬之中,而且,必须运行于时代的社会的和技术的经纬之中”。当前,数字技术革命正深度嵌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政党政治领域的数字化变局已经拉开帷幕”。一方面,数字化对政党组织形态的变革、对政党外部环境的重塑体现在政党组织运作、政策宣传、民意管理、舆论引导等诸多方面;另一方面,文化数字化正不断形成新的潮流,能否真正拥抱数字化转型就成为衡量一个政党能否跟上时代步伐并引领国家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关键。正因为如此,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22年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引领中华文化的数字化发展和主体性巩固,筑牢文化自信自强的精神根基。基于此,需要我们积极推动政党思想引领与文化数字转型的相互贯通,不断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内在灵魂和精神大厦。

一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指导文化数字化转型,厚植文化主体性的思想根基。马克思主义是指引我们顺利推进文化数字化转型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根本指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指导文化数字化转型,就是要把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贯穿到国家文化数字化转型各方面,如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文化消费和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提升、文化产业数字化布局和文化数字化治理体系优化等,不断推动中华文化的精神基因与数字技术相适应。二是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数字化转型,夯实文化主体性的价值基底。核心价值观是文化最深层的内核和最持久的力量,决定着文化的性质和方向。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数字化转型,就是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于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数字化转型之中,在守正创新中激发中华文化的数字活力,使人们在满足精神文化需求中不断促进自身价值观的升华。三是坚持以文化软实力战略目标引领文化数字化转型,构筑文化主体性的精神高地。文化软实力是一种通过广泛传播之后才能够实现的文化和意识形态吸引力。坚持用文化软实力战略目标引领文化数字化转型,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以数字创新手段实现传统文化资源的现代性转化、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核心竞争力、构筑软实力传播的硬实力平台,使作为文化存在的人们更加自觉地担负起新时代的文化使命。

(二)特质聚焦:民族审美与符号传播的有效衔接

民族是推进文化自信自强的承载主体和凝聚力量。对人的文化生活而言,民族文化往往以其独特的美学风格和美学气质成为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和激发文化创造活力的本体支撑,也成为衡量文化自信自强最为敏感的“触须”。但在“流量为王”和“万物皆可数据化”的数字时代,“沐浴在信息之中的世界”既不断把“文化盛宴”以符号消费的形式呈送到社会大众面前,也让社会大众沉浸在数据算法精准控制的千人一面的“审美茧房”之中。例如,一些文化生产和文化消费越来越多地聚焦于压力释放、情感宣泄、搜奇猎艳等片面性、狭隘性以及同质性的大众审美,越来越倾向于数字媒介控制下的文化符号化的创作和生产模式,并在网络空间大肆传播和再生产,最终把人们从超越性的审美取向导向符号审美的消费领域。数字时代文化审美的隐忧也启示我们,在推进文化自信自强的道路上,需要加强民族审美与符号传播的有效衔接,不断凝聚中华文化主体性的民族属性和审美特质。

一是以崇高的民族审美品格承载文化符号化传播,巩固文化主体性的根源本色。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历史演进中形成的崇真、尚善、臻美的审美品格,是中华民族精神气质和文化禀赋的集中体现。以崇高的民族审美品格承载文化符号化传播,就是要推动中华民族美学精神的时代化和大众化,实现深沉厚重的人文精神与科学理性的现代技术的深度融合,避免“‘美’的崇高品格在商品消费的符码操作中沦为‘虚假美’的视觉幻象”,从而守住数字时代文化自信自强的根源本色。二是以高雅的民族审美趣味涵养文化符号化传播,提升文化主体性的精神气质。审美趣味并非无可争辩,其背后是布尔迪厄所称的与时代文化息息相关的内在“习性”。以高雅的民族审美趣味形塑文化符号化传播,就是要克服数字时代大众文化面临的技术宰制和符号消费的审美困境,提升文化符号化传播的民族特色,实现审美趣味在个体精神满足与社会文化发展层面的交互式建构,引导社会大众审美趣味健康良性发展。三是以多元的民族审美风格形塑文化符号化传播,激发文化主体性的包容特质。“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包容性”,这种包容性特征与中华文化源头上所秉持的和合包容的审美风格息息相关。以多元的民族审美风格形塑文化符号化传播,就是要融汇天人合一的审美境界、海纳百川的审美胸怀、多元共存的审美取向,利用数字平台推动文化传播的包容性发展,打破数字技术所塑造的人的单向度、片面性、固定化的符号审美倾向,真正展现文化自信自强的达观包容态度。

(三)活力变革:人民创造与技术赋能的深度融合

人民是推进文化自信自强的创造主体和实践力量。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技术与文化的融合达到全新高度,“数字技术提供了迄今为止最大的摄取、生成、存储和处理各种文化元素的能力”。作为人所创造的外在于人的力量,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数字技术的发展赋予了人类随时随地以恰当方式学习、传播、交流文化并实现文化再创造的能力。特别是在丰富文化表达方式、拓展文化创作领域、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文化保护传承等诸多方面,数字技术通过强化人的认知能力和实践水平显示出了前所未有的低门槛、高效率的优势,成为人民群众投身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助力。面对数字化的生存景观,在推进文化自信自强的道路上,需要我们积极推动文化创造与技术赋能的深度融合,不断激发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创造活力和实践力量。

一是坚定文化创造的人民取向,以数字技术赋能文化主体性的创新活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由人民创造并且服务于人民,在价值导向上坚定地以人民为中心。在数字时代要始终坚持人民而不是技术在文化创造发展中的主体地位,积极利用作为人的器官延伸与智力放大的工具系统的数字技术,进一步激发人民的主人翁精神和创新活力,不断为文化创造注入新的形式、载体和表达方式,使文化自信自强获得源源不断的创造力和生命力。二是拓展文化创造的实现途径,以数字技术赋能文化主体性的实践能力。毛泽东曾指出:“人民生活中本来存在着文学艺术原料的矿藏。”要借助科技和数字化手段提升人介入生活实践的能力和水平,通过数字平台、网络媒介、文化产业等现代路径处理好继承传统与推陈出新、面向世界与博采众长、以我为主与为我所用的关系,着力提升文化自信自强的实践支撑能力。三是瞄准文化创造的目标追求,以数字技术赋能巩固文化主体性的精神动力。文化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文化创造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更好满足人民的精神文化需要。要以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为着眼点,利用数字技术的集成、共享优势保障人民群众平等地享有文化资源、文化服务、文化成果的机会和权利,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最终在人民群众的文化创造中汇集起文化自信自强的强大精神力量。

原载:《山东社会科学》2025年第9期

作者:袁文华,法学博士,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