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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河曲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
任命李俊彪同志为河曲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李俊彪同志代理河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任命赵帅为河曲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来源:河曲县人大
12月27日,河曲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
任命李俊彪同志为河曲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李俊彪同志代理河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任命赵帅为河曲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来源:河曲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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